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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 防范先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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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7: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津市黄南林 于 2024-4-25 07:09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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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
防范先行一步

      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已离婚夫妻,两人因子女探视问题产生纠纷。男方多次恐吓令女方感到恐惧,女方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的威胁行为,法院经审查相关证据后依法做出处理。

那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制度?
已离婚夫妻是否能申请?
哪些情况适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庭暴力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注重的是对受害者的事前保护。其适用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因此,已离异夫妻可以适用。此外,共同生活的儿媳、女婿、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扶养、寄养等关系的人在符合申请条件时也可申请。

                                                                                   法 官 提 示

      已经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均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在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电子邮件,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伤情鉴定意见等均可作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证据,要注意留存,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微信图片_20221104202030.jpg

                                                                            (来 源 ;津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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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08:28: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普法讲堂,佳帖欣赏,为老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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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5 15:49: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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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6 13:46: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向际芬 发表于 2024-4-25 08:28
普法讲堂,佳帖欣赏,为老师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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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4-26 13:47: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杨支埃 发表于 2024-4-25 15:49
欣赏佳作,为黄书记点赞!

感谢杨秘书长欣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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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10:5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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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7 11:55: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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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 06:3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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