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将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制定这个法律的重大意义,在这里介绍一些有关民法典及民法总则的知识,以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梦想和追求。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曾先后4次组织起草民法的工作,终因条件还不成熟而未能如愿。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是一项重大的立法决策。经党中央同意,编纂工作按照“两步走”的思路进行:第一步,编纂民法典总则编,即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目前考虑分为合同编、物权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组成),拟于2020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各分编在总则的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民法总则草案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采取“提取公因式”的办法,将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定写入草案,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既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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