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名人志》载澧津籍人之八十六——劳模先进刘 峰 刘 峰,字大全,曾用名刘和清,(1955—?)澧县毛里湖乡人。1970年2月参加工作,在常德县灯泡厂当工人,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职。文化大革命期间,对“批斗”十分反感,不参与任何派别组织,利用工余时间刻苦自学文化。197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入常德师专中文系。毕业后从事行政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1982年在常德县经济委员会就职。1984年任常德县职工中专常务副校长。1986年调任常德高教培训中心教务科长。1990年就读于湖南师范大学政治系,后担任常德公共关系学校校长、湖南中山中专常德分校校长等职务。 1995年他克服一切困难创办了湖南常德金宇实业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并出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经济师。系常德市工商联执委、常德市武陵区第九届政协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