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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商务局关于征集2024年临澧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 微临澧 2024年10月16日11:32 湖南 临澧县各有关企业: 根据《常德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4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参与企业的通知》精神,常德市将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助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后续符合条件的参与企业不定期动态调整更新)。 二、活动参与商家企业报名条件 (一)依法在我县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由县级及以上获得生产厂商区域代理权的法人企业统一报名),在2024年9月6日前已经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和进销存管理制度,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 (二)销售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四)申报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单独区域。 (五)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经销商需获得品牌正规授权。 (六)履行报废电动自行车代回收暂存义务,将代回收的报废电动自行车(含电池)交由合规的企业处置。 (七)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接受有关部门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八)合规使用本次活动提供的相关系统平台,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 (九)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用户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十)填写《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附件1) (十一)参与商家企业要与商务部门签订承诺书(附件2),规范经营,保留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审计、监管。 (十二)商家负责填写湖南省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附件3),并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商务局、一份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留存),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三)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公章) (四)经营场所照片(含招牌和地址门牌、应与企业对外经营名称相符)(盖公章) (五)企业和法人无不良记录证明(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盖公章) (六)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诚信与安全承诺书(附件2) (七)参与活动商家企业提供品牌授权书、签约的回收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等资格证明材料(盖公章)。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参与活动,于2024年10月18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商务局流通业发展股(联系人:戴子轩,联系电话:13973630878,13574487509)。 (二)市商务局复审及公示。市商务局对县市区商务部门报送的企业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三)参与企业名单报备。市商务局将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名单盖章件及电子版报备至省商务厅并同步至湖南银联。 五、参与要求 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所售卖商品价格不高于2024年7-9月三个月内最低价格;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docx 2.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诚信与安全承诺书.docx 3.消费者交售旧电动自行车证明.docx
来源:临澧县商务局编辑:史小杰
一审:章莉 二审:朱菲 三审:李绍平
监制:谭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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