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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医生刘翔峰一审获刑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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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19:5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高英明 于 2024-11-1 20:01 编辑

                      把手术刀变屠刀
      “恶魔”医生刘翔峰一审获刑十七年

     10月31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恶魔”医生刘翔峰一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四十二万元,对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翔峰在担任湘雅二医院医生期间,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罗原灯,夸大病人病情,虚构病人病症,对6名不符合手术指征的病人实施手术,致5名病人重伤,1人轻伤。此外,刘翔峰收受贿赂66万元,收受医药代表药品销售回扣358万元,侵占价值193万元的财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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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0:0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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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0:25: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快手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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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0:33: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刘医生心太黑了!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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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0:3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翔峰利用其专业优势和地位优势,对患者正常的人体器官进行摘除。这已经超出法律对故意伤害他人的定义范畴。老百姓到医院就医,对医生的信任是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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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0:4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新闻,用词精确,重点突出,是一篇发人深省的典型案例,为作者点个大大的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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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2:4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判得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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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 22: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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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22:59: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龚天宝 发表于 2024-11-1 20:09
大赞!!!

谢谢首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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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22:59: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涵 发表于 2024-11-1 20:33
这刘医生心太黑了!罪有应得!

谢谢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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