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客变做贼,获刑又罚钱
常德法院网讯: 客人变贼人,家住临澧县四新岗的游某竟将贼手伸向女友姐夫家中。
近日,游某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被临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4年,游某与徐某经他人介绍后建立恋爱关系。2015年4月,游某和徐某一同前往徐某姐夫蒋某家中做客。4月19日18时许,游某趁蒋某夫妇及徐某外出之机,将徐某和其姐姐放入卧室的现金36000元盗走。
法院认为,被告人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全部退脏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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