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4-15 21:32 编辑
第二天早上,我从福建厦门回滨江市。 晚上,我直接来到父母的住处,对爸爸、妈妈讲了我去福建厦门发现老公情人的事情,说:“他外面绑得有女人了。” 妈妈说:“是真的吗?” 我说:“我有证据。”我拿出录音笔,放给爸爸、妈妈听了。 爸爸说:“如果他真的是事实,你提出离婚,我和你妈妈不干预你的婚姻。他外面有女人,但你也有错啊。”爸爸、妈妈知道我和J的事情,我没有争辩。 我含着眼泪回到我的出租屋。 知女莫如母,妈妈来到我的住处,问了我和J的情况,我告诉母亲:J人不错,家里条件也好,有房屋,有汽车,他很爱我。我俩已同居一年多了。我和J已商量好,我和C先离婚,J再和他妻子Y离婚,我和J再结婚。 妈妈听情况后说:“小J这个人不错,他开车到我老家去过。不过,女儿呀,你要慎重,有钱的男人不可靠啊。” 我说:“妈妈,你放心,他是真的很爱我。他已经买好我俩结婚的房子了,房子就在市里。” 妈妈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你人长大了,不比过去我给你做主订婚的时候了。你自己看着办吧。”妈妈闷闷不乐地走出了我的房间。 我关上房门,给J打电话说:“妈妈已经同意我和C离婚,再和你结婚了。” J高兴地说:“祝贺我们第一步计划成功!我马上来你这里。” 半小时后,他开车来到我的出租屋。他进屋后和我拥抱、热吻着上了床…… 早上8点,我到滨湖市化妆品店面上班,我和门面邻居A姐讲了我要离婚的想法。 A姐说:“你的情况我知道,你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这样有利于顺利离婚。” 我说:“我不认得律师啊。” A姐说:“我有一个朋友N哥,他是律师,你可以咨询他一下。” 、 中午,A姐约N律师到餐馆吃中饭,我如实说了我的离婚事实与理由,并拿出老公与情人莎莎的照片和老公承认和莎莎是情人关系的录音,我也如实讲了我和J暧昧关系的情况。N律师听后说:“你们夫妻关系破裂是事实,但你们双方都有过错,即都有三者插足的事实。为了在离婚过程中不伤害对方和自己,做到好合好散,建议不提这些不光彩的离婚事实与理由。” 我同意N律师的意见。请N律师写了民事诉状。没有把老公婚外情的事实写进民事诉状。我向法院递交了离婚民事诉状。 立案庭法官问我:“你老公现在福建厦门打工?” 我说:“是的,民事诉状上有他的电话号码。” 法官告知我:“如果你们能协商离婚,可以不向法院提起诉讼,你们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他是否同意离婚?” 我说:“他不同意离婚。” 法官告诉我:“他不同意离婚,可以给你立案办理。” 接着,我给老公打电话:“我已到法院起诉与你离婚,我们法庭上见!” 他在电话中未语。 立案五天后,老公接到法院书记员的电话,要他来法院领取我的离婚诉状、应诉通知书、出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老公从福建厦门到法院领取相关手续后,来爸爸、妈妈家里,进门就对我爸爸、妈妈哭着说:“爸爸、妈妈,燕子已向法院起诉,要我与她离婚,请您劝劝她吧。” 妈妈说:“女儿是不听话,我劝过她好多次了,她就是不听我的劝告。她嫁给你8年了,你和她分居那么长时间,你也要反省一下自己的错误啊。”妈妈讲话模棱两可,明显支持我离婚。 爸爸在旁不语。 老公见挽救婚姻无望,只好写了同意离婚的答辩状,答辩状中也没有涉及我与J的婚外情的事情。 7月28日,法庭开庭审理我与C的离婚纠纷案,我老公既未请诉讼代理人,也未出庭参加诉讼。 审判长按法定程序,被告缺席不影响开庭审理,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首先由我宣读民事诉状:“原、被告经人介绍于×年×月相识,×年×月×日结婚,×年×月×日婚生一男孩。原告由于婚前年轻无知,与被告无感情基础,婚后双方性格差异很大,无共同语言,以致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庭判决原、被告离婚,婚生男孩判决由原告抚养。” 然后由书记员宣读了被告C的书面答辩状。 依法律程序由我举证,经法庭质证,再由我的委托代理人N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5日后,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判决准予我与老公C离婚,儿子判决由我抚养。我当即领取了《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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