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经济开发区”
我们中国自进入改革开放年代以来,为了加速经济发展,首先设立“经济特区”,得到成功经验后,又陆续设立“国家级新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自由贸易区”。那么,这五类“区”有何区别呢?
一、经济特区 为了稳妥推进改革,中国一直采取先局部试点、再推广经验的渐进式改革策略。改革开放早期,曾设立深圳、珠海等几个经济特区,区内实行特殊的政策。综合改革试验区与特区在性质上比较接近,但“试验”内容更明确。比如,有的针对城乡协调发展问题,有的针对资源环境问题等. 例如:最早的有深圳、珠海等、厦门几个经济特区。
二、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主要是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措施,由中央政府批准设立并拥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新区的地理范围比较小,通常是一个市内的某一个区域。“国家级新区”的布局更多的会考虑怎么样通过新区的建设带动区域的发展,成为一个区域的增长极,改变整个区域的发展态势,有辐射效应。 例如:上海的浦东新区、重庆的两江新区、雄安新区。
三、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既着眼于产业发展的规律又着眼于区域发展规律。特别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不同的产业之间如何互补,突出产业的集聚优势,政府都要发挥较大的作用。能够进入园区的企业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优惠提供工业用地和税收减免。 全国各省、市都设立有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高新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多的是着眼于产业发展规律。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的扶植加以培育。科技部对于“高新区”的介入甚至都细化到了产业的指导目录,也就是说,哪个地方的高新区应重点发展何种产业,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全国各省及大市都设立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五、自贸区 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区,园区内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 首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等地设立自由贸易区,现在有很多省、市也设立了自由贸易区。
说明: 各种“区”相互之间并不是排斥的,同一个地方可以同时具备多种“区”的身份。
根据“个人图书馆”资料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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