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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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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 10: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25-3-3 10:11 编辑


余华英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近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法院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十七名。据此,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不服,提出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余华英死刑。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余华英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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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 10:33: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余华英的一生充满罪恶,如今走到了终点,但“天下无拐”的目标仍需努力。这个理想追求不仅是对美好世界的向往,更是对每个家庭幸福的守护。每一步接近“天下无拐”,都可能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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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 10: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覃老师的首帖与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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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 10:49: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罪该万死,点赞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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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 10: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津市向老师的关注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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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3 11:2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祸害他人,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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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3 14: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朱老师的支持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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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4 06: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精品佳作,学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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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4 08: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死有余辜,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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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4 09: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古渡源网友的鼓励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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