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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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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19: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5-1 20:01 编辑

常德市鼎城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常德市鼎城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简称鼎城区老干网宣协会)。
    第二条 鼎城区老干网宣协会是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全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是老干部网络宣传工作者之家。
    第三条 鼎城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宗旨是:团结和动员全区离退休老干部积极投身网络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老干部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信仰,充分发挥老干部忠诚党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坚持求真务实、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充分运用网络宣传阵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倡导新风尚,共圆中国梦;广泛宣传改革发展成果,开展网络批评与监督,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维护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区委老干部局的领导,接受常德市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对业务指导,接受监督管理机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地址:常德市鼎城区老干活动中心第一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团体业务范围
   (一)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平台,利用博文、微信、诗歌、书画、图片、视频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宣传常德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巨大成果,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老干部网络舆论正面宣传,参与老干部网络舆论批评监督,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促进网络舆论健康发展。
    (三)组织老干部在国内知名门户网站注册博客、微博、微信,利用网上社区、论坛、QQ等多种形式,积极撰写网评文章和理论学习心得,加强同网民沟通交流,关注网民思想动态,引导网民理性表达意愿、建议和诉求。
   (四)不定期开展老干部网络宣传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树立典型,促进学习,进一步推动老干部网络宣传工作向前发展。
   (五)在常德《正扬网》站、博客、微博群和QQ群,办好《鼎城老干部网络宣传动态》,立足网宣阵地,把握舆论导向,活跃网上交流,引导会员上网。
   (六)每年组织一次以上老干部网络宣传优秀团体会员、优秀会员和老干部网络宣传优秀作品评选活动,不断提高老干部网络宣传工作水平。
   (七)鼓励或奖励会员出版以反映本会宗旨和任务为内容的网络宣传优秀作品专集、画册等。
   (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会员的身心健康。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设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条件
   (一)个人会员:
    1、申请加入本会会员一般是指离、退休干部或负责老干部网络宣传的工作人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策;
    3、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和上网活动能力,熟练使用网络载体获取信息,参与互动,沟通交流,具备QQ、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的基本运用能力;
   4、身体健康,热心网络宣传工作;
   5、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
  (二)团体会员: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离、退休干部网络宣传团体或组织,各乡(镇)离、退休干部网络宣传团体或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网络宣传团体或组织,需发展会员10人以上。
    第九条入会程序
   (一)个人会员: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本会会员登记表;
   (二)团体会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团体会员登记表;
   (三)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权利
   (一)有参加本会会议和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二)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权;
   (三)有优先享用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料、政策优选权;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
   (—)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由本人书面通知本会,经本会批准后方可退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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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20: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区委老干部局的领导,接受常德市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对业务指导,接受监督管理机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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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20: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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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20: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鼎城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大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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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21: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因为篇幅较长,只好分2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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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5-1 21: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 发表于 2017-5-1 20:48
为鼎城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大唱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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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21:3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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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 21:44: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团体总得有个章程,才能做到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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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0: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鼎城区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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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21: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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