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289|回复: 0

小小火星闯大祸,桃源两男子被刑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4-7 09: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桃源县2名村民因疏忽大意引发山火,追悔莫及。
微信图片_20250407092058.jpg
微信图片_20250407092040.jpg
   一、乱扔烟头引发山火
   3月26日下午14时,桃源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一起森林火警,称沙坪镇某村发生森林火灾。接警后,森林公安局乌云界派出所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当日下午13时,村民周某在自家责任山砍伐竹子期间,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扔在山林里,导致可燃物被引燃,火势顺风蔓延至周边山林,引发火灾,经林业部门鉴定过火面积37.35亩。当晚,在政府组织的森林防灭火队伍及群众的帮助下,山火被扑灭,周某随后在村干部的陪同下,主动投案。
   微信图片_20250407092105.jpg
    二、火星子溅入牛粪引发森林火灾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查,当日村民何某在自家牛棚边给蜂桶用火消毒,导致火星子掉入到地面的渣子、牛粪混合物中,经缓慢燃烧,不久后牛棚处开始冒起浓烟,但何某不以为意,只简单泼了点水处理,没有仔细翻看,导致牛棚燃起明火蔓延至后山坡,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部门鉴定过火面积141.45亩。

    目前,周某、何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内,2人悔恨交加,却为时已晚。
微信图片_20250407092052.jpg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失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7-4 02:49 , Processed in 0.034450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