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了制约正扬网任意转载网络信息的不良现象,经会长办公会议多次研究,决定制定《正扬网不准任意转载网络信息的管理规范》,于9月26日召开全市老干部网络宣传工作座谈会进行专门讨论,慎重起见,现公开向协会会员和正扬网网友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修改或补充的意见和建议,请在“跟帖点评”栏中作出回复,谢谢!
为规范正扬网论坛服务,促进正扬网论坛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治理正扬网转载网络信息多转、重转、乱转的突出现象,回应正扬网网友的重大关切和发布单位及作者的诉求,净化正扬网网络环境,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和关于坚守网络空间“七条底线”倡议书等文件精神,就正扬论坛转载网络信息制定本规范。 一、确定专人负责。每个区县(市)及会员小组确定一名专人(报协会审核同意)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正扬网转载网络信息工作。其他会员、网友发现有转载价值的网络信息,可以推荐给网络信息转载专人负责转载,个人不得在正扬网或社区论坛任意转载。 二、创建专版专户。一是“正扬转播”版块为每个区县(市)创建了一个专门版块,即“区县转播”子版块,可选择在此版块集中发布本地区的重要文章信息,若有需要其他单位也可申请创建。二是为每个区县(市)创建了一个“集体用户”帐号,用于集中转播本地区的重要网络信息,实行“个人帐户”与“集体帐户”分设。凡是需要在正扬网转载的网络信息,一律通过注册的“集体帐户”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审核发布。正扬网网友不得利用“个人帐户”任意转载网络信息。 三、专转本级信息。“正扬转播”版块仅用于转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内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发展成就且产生较大反响的网络信息,原则上不得转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外的网络信息。“正扬转播”版块下设的“要文转播”、“常德转播”子版块,是市一级选用的;区县(市)一级选用对应的“区县转播”子版块,实行分级负责。 四、选转“五有”信息。主要是选择转载那些有价值、有温度、有思想、有品质、有特色的,且被绝大多数人认可的,在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反响的网络信息。如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方针政策、重大社会事件,或是取得的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改革发展成就,或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突出典型或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称号等。 五、谁转载,谁负责。这是指谁转载网络信息,谁负责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明确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总之,文章明确禁止转载的肯定侵权,文章未明确禁止转载但未支付报酬的也算侵权。因此,未经作者同意,谁转载,谁(侵权者)负责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六、对《规范》仍违仍不改者,一是提醒、二是警告、三是删除帖子、四是关闭其个人用户帐号。 七、本规范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
常德市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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