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的建议 (王渊渊) 一、 我县市场建设现状: 我县农贸市场建设现状非常落后。目前,全县共六家农贸市场:楚江市场、站西路市场、新街口市场、东城农贸市场、商贸城农贸市场(当前改为生活家农贸市场)、东方桥市场。其中前四家由市场服务中心管理,东方桥市场由楚江街道办管理,商贸城农贸市场由万容达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后改为生活家农贸市场正在试运营,另有麒麟街农贸市场2009年由县城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成后一直没有回购运营。按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要求,我县尚没有一家符合标准的农贸市场,而且整体数量不够、质量不高,位置偏、面积小、功能不全,环境卫生状况差。 一是市场内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龙其是家禽交易区垃圾收集不及时不规范、清运清扫不及时,存在着乱甩乱扔、乱倾倾倒等现象,导致市场内外恶臭难闻,特别是楚江市场,只要走近清泉北路遂道口附近,扑面而来的臭气让人窒息。 二是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严重,这也是所有农贸市场的通病。有固定门面的经营户私搭乱建,出店经营,特别是楚江市场、站西路市、外贸市场不仅有本地菜农自产自销摊点,还有众多无固定摊位的小摊小贩,大量挤占道路,形成马路市场,严重妨碍了车辆通行。 三是管理责任不明确,在市场管理上存在推诿扯皮。以楚江市场为例,按照城管执法局的说法,市场服务中心是市场业主,无论是市场内的还是市场外的临时摊点都收了管理费,市场内、外秩序应由市管中心维护管理,所有市场外临时摊点应由市场服务中心出面规范到二楼自由市场区,城管执法局只负责清泉北路两边的临时棚点和出店经营的管理;但市场服务中心则认为清泉北路是老城区主要道路,况且已经实施了街巷升级改造,城管执法局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四是楚江市场做为蔬菜批发市场,每天凌晨起就占澧阳路、清泉路经营,一直是多年的交通安全隐患。 五是站西路市场做为水果批发市场,多年来不仅严重影响小区内的居住环境,适逢过年过节水果批发旺季,各类商贩占道经营,也严重影响老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二、市场服务中心运营现状: 做为我县农贸市场管理主体的市场服务中心,成立于2000年3月,为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68人(公益2类)。目前有在职职工55人,退休职工13人,其中班子成员6人,均为全额拔款财政编,其余职工为差额拔款编。市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经营管理县城区楚江、站西路、新街口、东城四家农贸市场国有资产;其他职责有四:一是负责多种投资主体新建市场和专业街的接受、管理工作,二是配合全县“放心食品工程”建设,建立放心食品准入制度,三是负责全县市场培育、建设和有关市场交易登记管理工作,四是履行《石门县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赋予的相关职能;收入来源主要为两部分:国有资产租赁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含省财政转移支付)。 2017年,市场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收入总额约502.29万元(其中资产租赁收入26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41.29万元),支出总额将突破768.96万元,资金缺口达266.67万元,收支严重失衡。其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单位收入增长幅度,农贸市场的公益性决定了主管单位只能微利甚至是亏本经营。相较2016年,单位收入增加了62.3万元,增长14%,而支出增加了168.66万元,增长28%。支出增长的大部分为按政策应予落实的干部职工工资及“五险两金”等刚性支出,开源节流的空间很小;二是商贸城市场被征拆后,不仅帐面资产原值672万元没有任何补偿(市场评估价为2800万元),每年还减少固定资产租赁收入40万元,2010年5月至2017年5月共7年累计减少收入约280万元;三是服务中心一直承担所辖市场产权外部分的文明创建、综治、消防、计生等社会事务,资金投入量较大;四是扶贫攻坚等工作有许多硬性指标,需要人力和财力支持;五是四大农贸市场设施陈旧老化,其防护费不堪重负;六是为了从源头上把住食品安全关,让城乡居民吃上放心的“四不”蔬菜(即不打农药,不施化肥,不使用转基因种子,不违背季节生长规律),服务中心按政府要求成立了高山环保蔬菜营销公司,各大市场建立了销售专柜,需花费一定数量的开办费和建设费。 三、原因分析: 一是农贸市场的公益性不够。站西路市场、楚江市场、麒麟路市场均是地块开发时,政府与开发商协同开发或回购的方式建设,结果,政府让利不够,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修改设计方案,将最差的地段建设农贸市场,或用昂贵的价格让政府回购,造成最终建成的农贸市场要么不适用,要么无法回购。如楚江市场设计二楼为自由贸易区不合理,经营户不愿进,挤占消防通道和马路当市场。站西路市场也是先天不足,面积小,通风采光差,道路不贯通,经营户不愿进,挤占外面的道路经营。麒麟街市场建成后由于开发商担心政府回购价格低,拒绝提交评审资料造成多年门面闲置无法回购。 二是规划缺乏前瞻性。总是先有住区,再有市场,而不是市场和住区同步规划建设,或者提前预留农贸市场用地。如东城农贸市场建于住区开发之后,位置较偏,地方狭小,因一户钉子户拆迁不了,主车道一直没有贯通。种种原因导致市场不饱和、规模小而无法盈利。新一中附近由于没有配建市场,小摊小贩例聚集在附近的小区广场及黄金路上,自发形成马路市场,长期无法取缔,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三是建设标准不高,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农贸市场不同于超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需要相对独立的用地,而且不宜建在二层以上。但是我县多数农贸市场与居住区开发混为一体,导致居住环境差,市场配套不完善,后续管理困难。因为选址的问题、规模的问题、设计的问题导致市场效益不高,2016年市管中心接管有五家农贸市场,除楚江市场稍有盈利,其余四家全部处于亏损状态。 四、建议: 农贸市场,是政府“菜篮子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不论是从源头为市民食品安全把关,还是促进城市发展、展示城市形象、完善社会职能,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针对我县农贸市场建设及管理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市场服务中心和城管局以城市道路红线为界管理划清对农贸市场的管理责任。市场服务中心负责红线外的市场部分卫生和秩序,城管局负责道路红线内的卫生和秩序。临城市道路店面出店经营、占人行道和车行道经营以及路面卫生由城管局负责。市管中心不再对城市道路上的临时摊贩收取卫生费。 二、政府针对目前现状和市场需求应尽快组织编制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划。我县近年也编制过农贸市场规划,但其布局和内容不能顺应城市发展需要,缺乏可操作性。建议规划布局科学论证以下内容:改建现有的站西路市场;选址新建一处果蔬批发市场;在东城新建一处标准的农贸市场;对南区新建的生活家超市充分论证其面积、功能和经营模式是否满足农贸市场条件,避免形成第二个楚江市场或麒麟街市场。 三、新建农贸市场应由政府主导投资进行建设,其固定资产纳入国资监管,其后续管理移交市场服务中心。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骨干农贸市场都是由政府主建和主管。今年八月,我们县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考察了慈利、桃源、汉寿等周边县市的农贸市场建设,一方面感到我县农贸市场建设已落后于周边县,成为城市建设的短板;另一方面我们也亲眼目睹了开发商建设农贸市场和政府融资平台建设农贸市场所带来的利弊。希望政府能早日谋划,改变现状。 四、财政应全额保障市场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待遇。县市场服务中心主抓全县“菜篮子”工程,社会公益性非常明显,仅靠干部职工的自身努力抹平不断攀升的资金缺口显然不切实际。为保证员工基本待遇到位和队伍稳定,建议县人民政府将县市场服务中心纳入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财政兜底保障范畴,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支出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安排,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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