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17-12-4 10:50 编辑
常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卢武福
最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德市委原常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副厅级)卢武福.苗旭华(系卢武福之妻)受贿和卢武福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认定被告人卢武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苗旭华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对已追缴的被告人卢武福.苗旭华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948.87514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卢武福没有退缴的犯罪所得250.945814万元予以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后,被告人卢武福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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