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日月星辰 于 2017-12-14 21:29 编辑
身边的法律知识(59)——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赔偿范围 2015年7月,单某骑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有交强险)将其撞伤,住院治疗4个月,用去医疗费用4万余元,交通费500元。另外,单某的摩托车损失2000元。在该起事故中,交警部门认定单某和对方负同等责任。经司法鉴定,单某构成伤残9级,住院期间营养费5000元,住院护理1人,期限3个月,建议出院后休息3个月。 根据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单某与对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过错分担责任。 在单某的这起交通事故纠纷中,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 对于单某的损失,应先由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对方按责任划分给单某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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