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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工作的调研报告(一)
全国人大代表、石门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戴海蓉在2017年9月22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上的发言 主任,各位副主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9月份以来,在杨生明副主任的带领下,环资城建工委及4个街道人大联工委主任,对全县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工作开展了广泛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现状 1.城市管理创新体制 创新网格化管理,城市管理全员参与。近年来,我县城区完善网格化管理,将城区小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充分发挥社区作用,落实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单位“门前六包”责任制,各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网格内环境卫生、车辆秩序、市容市貌等工作,及时处置网格上报的难点问题,实现了街道与社区、社会力量同管共治,使问题“发现在网格、解决在网格”。 建立了城市管理动态管理机制。县城市工作委员会按照“街道主体、部门主责”的原则,出台《石门县城区环境秩序管理街长责任制实施方案》,成立了“街长制”管理机构。由县级领导或街道书记(主任)为街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街长,城管、交警、交通、食药工质和街道社区抽调专门人员为成员,组成固定队伍,每季度对4个街道和商务粮食局进行一次考核奖励。 2.城管执法重心下移 城市管理责任和城管执法职能逐步下沉。近年来,城管局先后向4个街道和建制镇派驻城管执法中队,整治马路市场,查处渣土洒落,劝导出店经营,制止小广告蔓延。特别在控违拆违方面,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且新占耕地的违法建设零建成。 3.环卫体制取得突破 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2016年8月,中联重科投资5300万元的石门县城乡垃圾一体化PPP项目全面启动,城镇垃圾清运及清扫保洁正式纳入市场化运作,县政府年购买服务费3926万元。垃圾处理由集中填埋改集中焚烧,中联重科负责运输到石门海螺水泥厂,县政府向海螺水泥厂年支付焚烧费用960万元。原刘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仍然发挥应急补充作用。环卫事业体制改革,使城区清扫保洁机械化水平和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得到了整体提升,实现了环卫管理规范化 、经费保障制度化 、作业范围全域化 、作业质量标准化。 4.交通秩序日益规范 综合整治常态化。县交通安全委员会通过“畅通工程”、“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体系,严厉整治交通秩序。 今年上半年,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百日整治”行动中,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705起,行政拘留112人,刑事拘留36人,依法处理报废车辆365台,有效遏制了“三驾”“三乱”“两闯”“两牌”等严重扰乱城区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交通设施大为加强。我县自澧阳路提质改造以来,城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现有灯控路口34个,路段监控206个,新增路内停车泊位541个,交通标志、标线、标牌不断完善,有力的促进了交通秩序的好转。 公交补贴更为合理。在环城公交服务方面,政府对65岁以上老年人乘公交车的优惠政策由全免费改为每月补贴刷卡20元,较好解决了老年人乘车被拒载的问题。 二、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的城市管理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和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部门职能职责移交不到位 2017年8月1日实施的《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从法律的层面界定了城管局的职能职责,如第四十一条规定了城市管理部门集中行使住建、环保、交通、水利、食药工质等部门原来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石政办发〔2016〕53号文件也做出明确规定,但是,赋予县城管局的职能职责还没有完全到位。 其原因在于:有的部门对于好行使、有利益的权利舍不得放手,同时城管部门对增加的行政处罚权缺乏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独立执法能力不够。 2.执法重点下沉不够彻底 近几年,县城管局不断探索执法重心下移,最近又出台改革方案,在1个局直属执法大队的基础上,设楚江、永兴、宝峰、二都、壶瓶山镇等5个执法大队,在其他乡镇设立13个执法中队、下放133名城管队员。由街道考核发放下沉执法人员每个月不高于800元加班工资和500元效益工资。但交警、食药工质、交管等部门人员没有同步下放,仍是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导致控违拆违相互推诿,市容市貌上班看得,下班看不得;白天看得,夜晚看不得;大街看得,小巷看不得。 其原因在于:职能部门的不仅人员要下沉,更重要的是“责、权、利” 要一起下沉。否则,街道对下沉人员不便管理和考核。 3.考核机制没有理顺 在原来城市管理和新推行的街长制的工作中,由部门考核街道办,而街道办本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质上是部门考核县政府的工作。况且,部门对违法建设、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监管有些力不从心,才加强街道办的责任,又反过来考核街道办,实质上是部门考核自身的职责。 究其原因:一是认识局限。如街长制是一种协调机制、一种责任制,作用是激活现有法律体制的运行,没有必要设立。况且县领导任总街长只是形式,指定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即可胜任。二是考核系统缺陷。绩效考核指标设置不合理,在如何使考核的标准尽可能地量化、具有可操作性上考虑不周。 4.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滞后 我县4家骨干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尤其是家禽交易区垃圾遍地,臭气熏天。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严重,形成马路市场,散摊零担全城游走,严重妨碍了车辆通行。农产品检验检测缺失,蔬菜水果从地头到舌尖基本没有农残检验检测,危及居民食品安全。 究其原因:一是农贸市场大多处于房地产开发后的死角和狭小地段,功能及设施条件不具备农贸市场的职能。二是管理责任不明确,存在推诿扯皮。以楚江市场为例,市管中心认为清泉北路是老城区主要街道,应由城管局负责。城管局则认为市管中心作为市场业主,收了临时摊点管理费,应该维护管理市场内外秩序,将市场外所有临时摊点规范到二楼市场自由贸易区。从今年8月1日起,观山社区负责管理清泉北路,马路市场得到制止,车辆乱停乱靠现象得到遏制。 5.问题楼盘积重难返 当前,全县共有遗留问题楼盘57个,7300多户。其中涉及“办证难”楼盘35个、涉法涉诉楼盘9个、涉及征收安置项目13个,华天居、好望角、广发公司等重点房地产项目共涉及金额达5.26亿元,时间最长的楼盘有11年,维权人数达851人,常年群访、越级访不断。 引发原因之多:有欠缴税费的、超容超规建设的、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安置不到位的、土地权属有争议的、要求实施棚改征收的等等。 6.违法建筑屡禁不止 城区私人住宅建设长期限建限批,子女分户、旧房翻修、改造加层等建房需求都停止报建,很多住户成了危房户、甚至倒房户,也得不到解决。还有些纳入了精准扶贫的农户需对房屋进行改建,因在禁建区也不能申请建房。 究其原因:一是政策一刀切,只堵不疏,加大了控违拆违难度。二是成立街道办后,部分农村社区纳入城区管理,用城市道路建房管理办法取代原公路沿线建房管理办法,农民不适应。 中联重科按特许经营协议负责城区垃圾清运服务、乡镇农村垃圾收转运服务、刘家湾大型水平式压缩站服务和信息化系统服务。但是,对铁路以南部分责任街巷和小区没有履责,部分垃圾桶外表很脏,农村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不到位,乡镇垃圾转运没启动,社会反响不满意。 究其原因:一是对中联重科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的考核机制初步建立,且很不完善,政府跟踪督导不到位,年3926万服务费没有和绩效严格挂钩。二是环卫工人由环卫处变中联重科管理后,没有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清扫保洁质量有所下滑。 8.交通规划存在缺陷 城区每天约8万台次机动车和1.2万台次非机动车通行不畅;停车位严重不足,泊位周转率低,使用效率低;出租车存在不打表、拼客、拒载、乱收费现象;超载超限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全县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辆达万台以上,均不符合国家标准,无牌无证,不守交通规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30%以上,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究其原因:一是城市规划不规范。路网规划建设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居住小区及商业建筑的附属停车位严重不足,社会停车场缺乏,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增加容积率,压缩了基础设施用地。如丰彩财富和尧业国际实际停车位与方案出入较大,地下车库被用作仓储。二是电动车销售环节混乱,缺乏部门监管执法。 (紧接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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