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清廉公正 于 2018-2-9 09:25 编辑
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当好排头兵 今年二月一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一号文件,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并进一步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由此可以說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而供销合作社自建国以来就是服务三农的机构,曾经在支持农业发展中发挥过很大作用,当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就应该成为排头兵,这是无容置疑的。那么,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怎样当好排头兵昵?作为我这个85岁的退休老人,思想肯定跟不上形势,但仍然想进一下言: 1.针对我们常德市供销合作社而言,2017年已经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单位,这本身已经当上了排头兵,在这实施乡村振兴大战略中,更应勇往向前,乘势而上,责无旁贷的更应上一层楼,旗帜鲜明的进一步当好排头兵。 2.在市委的领导下,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详细制定支持实施乡村振兴计划。 3.抓紧做好当前几项具体工作。一是办好电商平台,发布商品信息。从目前来看,凡属条件比较好的乡镇或村,应尽快想办法帮助建立电商平台,从而发布商品信息,引导农民种植方向,联系有关商业单位,搞好农产品流通。二是加强城乡联系,促进农商相互挂钩。城市中的超市和大型商场,是我们供销合作社主要联系对象,通过联系他们与乡村挂钩,把农产品销进城市,把工业品销往农村。三是筹集民间资金,搞活乡村经济。对现有的农村举办的各种专业合作社,要帮助筹集民间资金,以入股的形式壮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形成品牌效益。四是组织余缺调剂,农艺具体帮扶。本区乃至全国农产品产出的多少都有一个不平衡的问题,供销合作社应主动出击,帮助调剂余缺,必要时甚至可以利用自已的优势储备一些,待机销售。对于各种农产品的培植,供销合作社人员应发挥自已的优势,进行技术指导,培植各类产品,使其质优产高。 以上仅是个人的一点看法,不一定正确,仅作参考。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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