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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然的回忆12
岁月如歌(连载)
陈贤明/作者 天风/责编
六 “三自一包”
1962年,我们又听到了几个新鲜词儿,即“三自一包”、“四大自由”(刘少奇提出:自由市场、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雇工、贸易、借贷、租地自由)。但在我们那里,并没有完全实行,没有包产到户,更没有出现租地的情况。
从那时起,社员们出集体工记工分。男劳动力干的是重活,一个工日一般记10分工,女劳力的活儿轻一些,一工日一般记8分工,小学生放学后还可以挣到1分工。
当时牲猪由公家摊派任务,叫“派购”。交“派购猪”的用途是为支援解放军和工人。上交一头一百多斤的派购肉猪,可得人民币70元左右(每公斤0·6元左右)。另外由公社食品站奖给稻谷指标50市斤,凭指标条子到粮管站购买;奖猪肉票6斤,凭票到食品站购买;由生产队奖给工分100分。牲口圈肥按量计算工分。有些农民说吃生产队的奖励,那是蜻蜓吃尾巴,自己吃自己的。
每户人家除菜园子外,还分有一小块自留地。自留地里可种点芋头、莲藕、荸荠什么的副产物,多余的副产品可拿到街市上去卖。但不能贩买贩卖,说那叫投机倒把(当官的倒卖国家平价物资叫“官倒”),抓到后是要挨批斗的。统购统销的物资如稻谷没有人卖,也没有人随便可以买得到。即便有一大堆黄金也不管用。
生产队收获的粮、油等产品统一收贮在集体保管室(仓库)内,由一名保管员专管。上面按土地面积派征购粮,又叫公粮,每百公斤19元钱(那时都按市斤计算每百市斤9·5元)。还派了规定数量的“三超粮”(留足口粮,种子及其它需要以后多余的粮食叫三超粮)上交任务。生产队卖粮或棉花(我们田乡棉花少)等农产品所得的钱,扣去政府的税收,农业税,人头税等,还要扣去生产大队,公社两级的摊派费用(队为基础,三级所有)。还要除去生产队本身的开支,如买耕牛、农药(60年代还只使用后来禁用了的六六粉)等的开支,还有公积金什么的(公积金其实名存实亡)。所剩的钱按工分多少分给社员,叫“分红”。分红的钱实际上还要扣除口粮钱(按平价即公粮价计算)。真正分到手的钱也就不多了。
劳力强的家庭能分到100元左右。那时消费便宜,鸡蛋4分钱一个,煤油8分钱一斤,中小学学费每期几元钱,大学学费全免,看病有生产大大队医疗站,看病不要钱。到县城27公里7毛钱车票费,去县城办事的人和放假回家的中学生大多步行。糖果、饼干等副食品贵一点,口粮足的人家可以不买。所以,分100元钱的人家就算家底不薄了。
缺乏劳动力的人家不但分不到现钱,反而连口粮款也是欠着的,叫“超支户”。超支户年终领口粮时,必须自己掏钱从生产队买回口粮,否则就要挨饿或享受困难户补助。超支户有两种情况,一是拖儿带女,人多劳少的人家。另一种情况是家中男劳力吃“皇粮”去了(干部,职工,教师,军人),这种人家叫“四属户”。那时我家就是四属户,我父亲在供销社工作,家里就母亲带着五个孩子,分粮食常遭白眼,挑空萝筐转回。供销社卖的吃的东西不多,红糖是计划供应的物资,农村人好几年都没吃过红糖。糖果3毛钱一个,夹生的发饼1元钱一个。在那个既缺钱,又缺乏食品的年代,食品便出现了这种“流血价”。那时,我父亲的工资一月就30多元,就算买30个发饼也不够我们吃一天。记得有一次,我邀了一个小伙伴,五年级的同学范湘衡。两人去了父亲那儿。我和她瞎碰乱闯钻进了供销社的仓库内,发现一缸红糖,我们俩围着糖缸,吃!吃!吃!吃了个够,结果,我吃坏了声带,嗓子嘶哑了半个月。
1964年“四清”运动后,国家对农民的口粮大大放松,农民的生活开始大有好转。
这时,上面传来指示,毛主席号召我们勤俭节约,要“有日思无日”,意思就是在有吃有穿的时候,要想到没有衣食的日子。方法是,在灶头放一个坛,叫“节约坛”。每次煮饭时,将预算内的米抓一把放进“节约坛”内。领袖人物这样提倡勤俭节约,倒像一个平常百姓家的家长。如今回想起来,仍不免叫人有几分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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