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红 锦 旗 送 协 会
仲夏的一天,到北京务工受到六级伤残的汉寿籍民工李文江,带领一家人来到汉寿县劳动保障维权协会。将一面写有“体谅民工疾苦,维护合法权益,真心维权服务”的锦旗送到协会会长手中,并连连说:“感谢感谢,感谢劳动保障维权协会为我办了一件大好事。” 年过半百的李文江,是汉寿县三和乡浦田村人。2014年3月29日,因受北京密云钓鱼台德富施工队张德富队长的邀请,自行组合该村九个劳动力去北京实施怀柔至怀矿1100KV安装线路的切改工程。2014年4月20日五点多钟,李文江在工地灌膨胀水泥时,膨胀水泥突然向外喷射,冲击李文江双眼,致使李文江从头部到脸部以及双眼全部都被水泥浆糊住,伤势十分严重,当时由工地一位负责人和工友紧急送往北京市同仁医院抢救治疗,住院两个多月动了三次眼科手术,最后留下“右眼失明,左眼视力只有0.3且无灵感”的伤残结论。 发生这起工伤事故而受严重伤害的李文江,多次到北京密云钓鱼台德富施工队找到其中两名负责人,请求施工方给予支付20多万元的医疗费、生活费、交通费、误工补偿费、陪护费等一系列经济补偿费的问题。施工方负责人态度很怠慢,随口答复:“除了支付医疗费外,另补偿2.3万元了结”,并对李文江说:“就这么多钱,行就行,不行你就走人。”由此,李文江于2014年6月26日来到汉寿县劳动保障维权协会,请求政策法律援助和帮助他维权。协会负责人接到李文江的申诉后,由会长亲自带领有关工作人员,迅速前往北京密云县,及时与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仲裁院和工伤保险科取得了联系,并求得了他们的支持。一方面对李文江的受伤问题申请了工伤认定,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另一方面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六级伤残的结论,与施工方老板反复洽谈经济补偿问题,同时向北京密云县劳动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做了大量工作,终于按照劳动保障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为李文江讨回了27.5万元的伤残经济补偿费,并在七个工作日内打入了李文江的银行卡中。 (本文与梁朝栋、童中伟、易景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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