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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忠,孝————悼念屈子所作 作者 周建勋 2018 06 10
《吕氏春秋·离俗览》记楚昭王时石渚曰:“不私其亲,不可谓孝子;事君枉法,不可谓忠臣。”所说亦从权变。盖若从常义言之,有子即有孝道,无所谓私与不私也;有臣即有尽忠,无所谓枉法不枉法也。 荀子认为道义大于忠孝。《荀子·子道》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故儒家不以汤伐桀、武王伐纣为不忠,不以周公诛管蔡为不孝不弟,皆从权变言之。 齐崔杼弑庄公,庄公,无道之君也,而荆蒯芮(又名申蒯)使晋而反,驱车而入,死之。其言曰:“吾闻之:食其食,死其事。吾既食乱君之食,又安得治君而死之?”(见《韩诗外传》卷八)此则从乎常义也。 惜自东周以来,承平日少,变故日多,“亡国乱君相属”,故客卿盛,乃至伐其故国故家。如李斯学与荀子,以为“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史记·李斯列传》;苏秦学于鬼谷,“并相六国”,“为从约长”(《史记·苏秦列传》),乃至由余、中行说、李陵之辈,舍故国而归于戎狄,皆为末叶乱世权变之义,不足以为常道。 若从常义,则无论父母慈与不慈,皆当孝;无论君上正与不正,皆当忠。换言之, 君父的名分是第一位的,其道德品行是第二位的;君父的身份是先天决定的,所以尽忠尽孝是不能改变的。一旦为此人之子即当尽孝于此人,一旦为此人之臣即当尽忠于此人,一旦为本国之民即当忠于本国,凡此立场均不由君父、国家之伦理道德是非善恶而改变。此之谓忠孝之常义。 《韩非子·忠孝》曰:“所谓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亲。”至于其君父之伦理道德是非善恶如何,是另外一个问题,另当别论。 君为政。为政当正,当行中道,当秉公,当循天理,当辨是非,当勤职守,当谨法度。 臣任事。任事当忠,忠于其君即忠于其国,忠于其国即忠于其本国之民。无论为政之正与不正,而为臣尽忠之道不易。近世有批判古人“愚忠”之说,此为据乱世而倡乱道,实则是一种“反传统”的做法。 顾炎武、王夫之生当前明之世,虽仅为生员,居末官,要当以忠于前明为常义,明亡不仕。但其子侄辈未仕于前明,乃至生已入清,则皆可以入仕,且当尽忠于清朝,此亦为臣子之常义。可知在常道之下,忠孝亦不依华夷、鼎革为转移。 曾国藩功在中兴,本可以兴复汉室、割据江南,而仍为清臣不改,陈宝箴推行新政最力而以失误遭极刑,而其家始终不忍言君恶(二人事皆传闻,然揆诸事实,确有可能),可知二人志在恪守常道,未尝因为夷夏大防而改变。 由此亦知屈原当可以权变之世,而谨守于忠孝之常义,最为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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