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多多,即捉迷藏,是小孩们在白天爱做的游戏。两人就可尽兴,一人“恰”,一人“寻”。“寻”者用双手或手帕蒙着眼睛;“恰”者在一定范围内将自己隐藏起来并发出信号,寻者立马四处搜寻并捉住“恰”者,于是交换角色。如果寻者找不到人,或躲藏者能巧妙地跑回原地,就“到恰”,寻者仍当寻者。 我们小时候“恰多多”的时候,人数不等,两个、三个、四个、甚至一群。两人轮换,多人轮班。“恰”方分头行动,在规定的范围内东寻西找,迅速钻进隐蔽处。规定时间到了,“恰”方发叫“多多!多多!”寻方就出发了。“恰”方心里蹦蹦乱跳,生怕找到。如果一找到,双方会心而爽朗地笑。声东击西,是最精彩的。“恰”方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在东边喊一声“多多”,待寻方到了东边,西边却叫起“多多”来。这样如此反复多次,久寻无着。“寻方”无奈,索性央求:“再喊一声,大点喊!”但“恰”方把转移方向瞄准后,在原地“多多”一声又溜走了。 捉迷藏的游戏,早在唐代就有了正式的文字记载。元人伊世珍在《琅缳记》卷中引用《致虚阁杂俎》记载了唐明皇和杨贵妃玩此游戏的场景。唐代诗人元稹在《杂事》诗中描写了他与崔莺莺晚间捉迷藏的场景。五代时的花蕊夫人在《宫词》中记载了“内人深夜学迷藏,绕遍花丛水岸旁……”。宋代司马光砸缸的故事足以反映出捉迷藏在当时很盛行。明人沈榜在《宛署杂记》和清代褚人获在《坚瓠集·二集》卷三中均记载过儿童玩捉迷藏游戏的情景。 丢草把。简单而文明的游戏,一般在夜色朦胧的晚上,孩子们坐成一个大圆圈。大家推选的那位代表,手拿一个及其轻巧的小草把,围着圈子的外圈悠转,转着转着,趁你没有注意的时候,草把悄悄落到了你的屁股边,等他再转到你旁边时,你还没发现,他就赢了。于是,你必须站在圈子当中表演节目,讲一个笑话,或唱一支歌,或跳几下舞。不然的话,大家就会拿你取乐,要你学雄鸡鸣晓、母猫喊春、狗子撒尿,这样才能让你回坐。 反之,如果你马上发现了草把,就立刻站起来,捡起草把去追丢草把的人,你追到他,他就输了,就该他表演节目。但是,如果丢草把的人快得跑,坐到了你的座位,你没地方坐了,表演节目你就义不容辞了。一般情况下,你跟人家丢了包,下一次,人家就可能跟你丢包,把你逮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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