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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恢复县人民政府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从此经济大发展。经济是基础,上层建必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经济发展,分工越来越细,势必党政分工。文化大革命结束,兴旺了十多年的与中共汉寿县委同体的“县革命委员会”也就不适应了,于是党中央指示恢复各级人民政府或管委会。 那年,我正在大南湖企业公司(后改为大南湖乡,现并入岩汪湖镇)任县委驻公司工作队队长。在县人大会议召开前,县委突然通知,由南湖企业公司党委主持增选我为县人大代表。前有惯例,凡是由县分配到基层选举的县人大代表,都是县里的一官半职。我想,我的工作一定会另有安排。果然第三天就通知我回宣传部,协助主持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会务工作。 1980年12月2日——7日,汉寿县在县城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64名。根据中央党政机构分设、恢复人民政府或管理委员会的指示精神,会议决定撤销县革命委员会,重建县人民政府;选举萧晋为县人大主任,选举解正南(1933——2017)任县人民政府县长,选举邱德鼎、李干忠、吴德初、卢泽勋任副县长。 解正南当时是县委副书记,在县委常委中也是文化人。他熟读四书五经,擅长诗词,特别是写得一手好字,至今县城里还挂有他书写的商场招牌。他作报告只要拟个提纲,就说得条分缕析,清楚明白。处理问题,应变能力十分强,可以说在他手里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他当县长乃众望所归。人民群众对又熟悉又生疏的县人民政府、县长这些名称,听起来也特别亲切。(共九节,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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