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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人民代表提案
1981年4月10日晚,召开县长办公会议,由县人大副主任彭惠敏,将县第八届人大会代表的提案向县长报告,共讲了七条、26款。几位县长听了很高兴,认为这是人民代表对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和信任。
接着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逐条落实到单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涉及到上级的,认真向上级报告,争取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则加以说明,要求每条每款都有答复。不料,其中一款落到了政府办公室头上。 这一款说的是城关镇(现龙阳镇)北街有条小道,一下雨就坑坑洼洼的泥水,给行人、板车带来很大的困难,要求政府及时修筑。因为这条道路涉及到煤建、供销、生资、日杂、副食品、盐仓库和百货仓库等7个单位。这些单位属县管,他们谁也不牵头,城关镇人民政府也不便指挥他们。
那天,正下雨。我请副县长李干忠在生资公司召开这7个单位负责人会议,结果只到了5个单位,两仓库负责人请假。李副县长办事非常认真,言语也非常简洁,他说:“把你们喊来就是修这条路。这是县人大代表的意见,修好了,你们也方便嘛!请小周安排。”李副县长,对比他年轻的人都冠以“小”字。对某些人还在小字后面加“儿”字。比如称县人大原主任高德顺就是“小高儿”。李县长说完,就带我们去勘察现场,预算资金,分配数额,并指定由县生资公司牵头。
还有两仓库负责人没有到会,怎办?李副县长要我上门做工作。会后,我到了两仓库。仓库主任客气得不得了,笑着说:“嘿嘿,俺一个管仓库的,参加县长的会不好意思呀!周主任,你只讲出多少钱,我们送到生资公司去。” 因为他们仓库为了进出货物,早就想修这条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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