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陈爱玉 于 2019-12-26 10:56 编辑
跨域立案让公众获得更优质司法体验
12月2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人民法院跨域立案服务新闻发布会。自今年7月启动跨域立案服务改革以来,全国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其中,提供省级行政区内跨域立案服务15810件,跨省级行政区服务3661件。73%的案件管辖法院实现30分钟内响应。 跨域立案服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快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重要指示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诉讼服务的重大举措。 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宣布跨域立案服务已在全国中基层法院全面实现。跨域立案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到就近中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一审民商事、行政和强制执行三类案件起诉申请材料,由该法院作为协作法院,代为核对、接收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发送跨域立案服务申请。管辖法院收到后,及时响应,并向协作法院作出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的反馈,由协作法院当场送达或告知当事人,构建起“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以说,这一改革将极大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让人们获得更加优质的司法体验和制度红利。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受理案件需要遵守管辖原则,即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方可有权受理案件并处理纠纷,否则就属于程序违法。如民事诉讼中需要遵守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之所以如此,主要是为了既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有利于法院查找被告,了解案情,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便利度的提升,人员流动性随之增大,互联网的发展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呈现出多样化趋势,纠纷的发生不再局限于熟人、邻居之间,也可能发生在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此类纠纷形成诉讼进入法院后,自然也应遵照管辖规定,由享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问题随之而来,如果要求当事人自行到远在千里之外的法院立案,定然会增加交通、误工等支出,如果要求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立案,则难以查清其身份及诉讼材料的真伪,且其邮寄的诉讼材料未必齐全,可能导致无法立案等情形。这些壁垒无形中增加了当事人诉累,特别是一些标的额仅有几千元的案件,当支出过多而标的额过小时,胜诉的意义缩减,当事人满腹怨气,就会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只有尽最大限度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违法成本,方能让人们更加尊重规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而非借助其他渠道维护权利。 如此可见,借助于互联网优势的跨域立案能够轻易地化解梗阻在当事人诉讼道路上的一大障碍。根据跨域立案的相关流程,当事人只需携带立案所需材料到就近的法院提交申请,即可完成立案工作,由千里之外的法院受理该案。法院与法院之间的对接,数据的隔空传输,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劳累,这无疑是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生动实践,让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感受到更优质的体验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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