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的离不开市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市场体系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要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市场必须是完整的市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商品市场,主要指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市场;二是生产要素市场,主要指资金、劳务、技术、信息和房地产市场。完整的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为经济实体提供发展商品经济的良好的环境条件,才能促进商品生产者提高经济效益,为商品生产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实现商品经济的“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 其次,要能理顺价格关系。市场的实质问题就是价格关系问题。价格对经济实体的经济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价格高于价值有利可图时,价格刺激商品生产者增加生产,价格低于价值时,价格刺激商品生产者减少生产;当价格体系合理时,商品生产者就必须在生产力合理投放、采用先进技术、加强管理方面下功夫,最终形成“优胜劣汰”的局面;当价格体系不合理时,就会出现一些“扭曲”的经济现象,最终往往形成“劣胜优汰”的现象。现在,价格体系不合理严重存在。因此,我们必须积极而稳步推进价格改革,理顺商品价格和各种生产要素价格的关系,逐步建立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管理,其它大量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市场调节的制度。 再次,要能形成“买方市场”。当市场“供不应求”时会形成“卖方市场”;当市场“供过于求”时会形成“买方市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与“买方市场”具有“亲缘关系”;当市场是“买方市场”时,经济实体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唯一的出路就是采用先进技术,加强经营管理,发展生产力,提高产品质量,否则就要被“淘汰”,这也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所要求的。当前,“买方市场”正在形成中,要形成“买方市场”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大力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要压缩“过热空气”,抑制通货膨涨,使总供给与总需求处于动态平衡。{市场改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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