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临澧交警将从3月5日起
在临澧县城区启用黄色通知单
在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推行
对县城区十项交通违法行为
给予警告处罚能够达到执法效果的
以警告教育为主的温馨执法方式
这是临澧公安交警部门
为回应人民群众期盼改进执法方式
提升执法效果
为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推出的重要举措
努力实现执法工作法律效果
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十项交通违法内容
01
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标线指示的;
02
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路段,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与行人相隔一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机动车与行人虽处于相邻车道,但机动车在停止线以内停车让行5秒后的;
03
机动车副驾驶或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营运车除外);
04
在限速低于60公里(含)的道路,超速未达50%的;限速高于60公里的道路,超速未达10%的;
05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张贴年检标志、保险标志,经查询已办理年检业务、已购买交强险的;
06
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查询驾驶证、行驶证状态正常的;
07
早晚高峰期外,在双向四车道(含)以上的主次干道上临时停车不足3分钟的;
08
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7时,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靠建筑物一侧停车,不骑压盲道,且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在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不占用消防通道,且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
09
外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小型汽车驶入县城区,因不熟悉路况首次被现场查处“违法停车”的;
10
城市公交车行至人行横道不礼让行人,情节较轻的;或行至交叉路口未按导向车道行驶,发生轻微压线行为的。
注意:
1、早晚高峰期时段:为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下午17时30分至18时30分;
2、对给予警告处罚的实行黄色交通违法告知单进行告知,适用于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等情况。
平安顺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需要全体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在此
临澧交警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非紧急必要情况,不要随意停放机动车
对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占用消防通道、占用盲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来源:临澧交警
编辑:杨欣
一审:朱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邓小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