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上将军 于 2021-10-29 13:05 编辑
乡村要振兴,普法需先“行”
随着经济的发展及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也更加充分、更加有效,近日,石门县维新镇峡峪河村驻村工作队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民法典宣讲乡村行”的普法宣传活动。 (省检察院同志解读民法典) 宣传活动对《民法典》中涉及人身安全、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婚姻自主权、财产权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做了解读,解读完后由群众提出发生在身边的矛盾实例,现场答疑解惑。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对法律的了解,在自己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利受到危害时,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会减少邻里间的矛盾纠纷,从而减轻村干部的压力,使其有更多精力发展村 普法宣传结束后,还现场为群众安装“国家反诈APP”,并通过举实例的形式,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进一步为老百姓的财产安全保驾护航。为接下来的乡村振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石门县维新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