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首批省级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名单公示
常德2家上榜石门1个入选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办发[2020]17号)有关精神、湖南省民宗委《关于开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民宗通[2021]37号)要求,经乡镇申报,有关县(市区)政府、市(州)民族部门现场审核推荐,省民宗委现场抽查、委党组专题会议审议,拟确定以下31家单位为湖南省首批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单位。 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汉回村 衡阳市:常宁市塔山瑶族乡西江村 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绥宁县关峡苗族乡花园阁村、洞口县长塘瑶族乡 常德市: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石门县壶瓶山镇平洞村 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街道鸡公垭村、武陵源区中湖乡、慈利县阳和土家族乡杨家坪村、桑植县刘家坪白族乡 益阳市:桃江县鲊埠回族乡 郴州市:临武县西山瑶族乡、桂东县清泉镇中坑畲族村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江乡桐冲口村、江永县兰溪瑶族乡、蓝山县湘江源瑶族乡坪源村、双牌县上梧江瑶族乡 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牙屯堡镇文坡村、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向家地村、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翁朗溪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坳上镇、芷江侗族自治县禾梨坳乡古冲村、麻阳苗族自治县吕家坪镇吕家坪社区 湘西州:龙山县茅坪乡竹坷村、吉首市矮寨镇坪年村、泸溪县小章乡、花垣县麻栗场镇新科村、古丈县默戎镇中寨村、保靖县复兴镇甘溪村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1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电话:0731—82356636,82356645 来源:湖南省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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