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县各单位、乡镇(街道)组织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县纪委监委12月2日上午,县纪委监委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讲政治、讲责任、讲纪律,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等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准确理解和把握各条文的内容、基本原则、立法精神和具体要求。对于处置违法上访工作,要加强教育疏导,引导上访人按程序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
县民政局11月30日,县民政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要求干部职工做好对亲戚朋友的宣传解释工作。此外,还通过电子显示屏标语、张贴海报等形式,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县水利局12月2日上午,县水利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具体内容,争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法公民,既要保证自己不参与非法集资和违法上访,又要在家人与亲戚、朋友之间当好“宣传员”,确保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家庭不参与非法集资、不出现违法上访,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县文旅广体局12月1日下午,县文旅广体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内容并积极做好宣传,不得组织参与非法集资、违法上访等活动,努力营造单位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县卫健局12月2日上午,县卫健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要求对信访人员坚持法制,讲究政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帮助干部群众学习法律、引导群众合理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有效震慑各种恶意缠访、闹访、污蔑、报复、诬告、陷害等行为。
县青山局12月2日上午,县青山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领会相关内容,做到不非法集资,不触碰禁令。增强法制观念,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县税务局11月30日,县税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会议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和日常生活中的实例,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进行了重点强调。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自身做起,拒绝非法集资,共同营造良好的经济生态环境。会后,县税务局还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栏、线上推送、线下宣传等形式,向亲朋好友及辖区纳税人进行了广泛宣传。
刻木山乡为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法律意识。连日来,刻木山乡开展了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公安部明确的32种违法上访行为相关内容的宣传活动。提醒广大群众拒绝暴利引诱,警惕高额回报,树立健康的投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帮助群众学习法律,引导群众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来源:综合供稿
编辑:史小杰
一审:朱 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万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