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检察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宣传暨检察公益诉讼进村居活动
3月15日,县检察院干警应邀到蒙泉镇,为村居干部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宣讲,并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进村居活动。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解决家庭教育日益凸显的问题,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继《义务教育法》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之后,又一部关于教育的重要法律,也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专门立法。 宣讲会上,干警分享了家庭教育的法律知识,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进行解读。重点就家庭教育的内容、家庭教育的正确方式方法、家长寻求支持的途径、违法了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讲解,通过生活中的例子深入浅出的告诉家长们如何依法带娃。并结合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分析了家庭教育缺失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与会人员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此次法治宣讲,提高了家长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引导家长依法教育子女,助力未成年人在幸福、和睦、文明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 来源: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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