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革命时期澧县维护大众权益的经济斗争
经济斗争随着政治斗争节节胜利,有组织、有目标的开展起来。中共澧县地方组织按照“中共湘区委第六次代表大会宣言”中明确的经济斗争目标,组织农协、工会等组织去层层落实。佃农所得、长工年薪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银钱借贷年息、借谷年息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田土赋税不得预征,附加不得超过正税。工商捐税不得乱征乱加,反对多头厘金,取消盐税附加。
津市厘金局新洲分卡,对过往商旅乱收乱要。1927年1月,县农协南路办事处在新洲召开农民大会。后游行队伍高呼“废除苛捐杂税”等口号,捣毁了新洲分卡,主任陈慕乘机逃跑,税收员朱高阳挨揍。至此,县内所有厘金分卡和盐卡被迫关门。元月11日,共产党员高弊组织工、农、商、学各团体3万余人,举行游行大示威,反对军队勒捐、占房、拉夫,使驻防津市镇的袁祖铭、彭汉章部不敢再强借饷银了。其他如鸟枪税、打岩税、划船税、百货厘金等,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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