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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二人被处罚! 临澧融媒 2022-05-0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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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22: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偷越国边境,二人被处罚![url=]临澧融媒[/url] [color=rgba(0, 0, 0, 0.298)]2022-05-09 16:47
被绑架、非法拘禁……
即使这样,
依然还有人想着去缅北“淘金”,
不惜铤而走险偷渡到缅甸。
对待偷越国(边)境赴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案例示警

近日,临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佘市桥派出所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浩、徐某标。

4月中旬,刑侦大队民警深挖前期偷越国边境案件线索,发现周某浩和徐某标二人存在偷越国边境的嫌疑。随后,办案民警依法传唤周某浩、徐某标并对其开展讯问。经查,2020年5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浩、徐某标二人听信犯罪嫌疑人苏某(另案处理)月薪过万工作轻松的虚假招工信息,在苏某的安排下偷渡至缅甸木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结果在外不但赚不到钱,而且生存环境险恶,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二人在缴纳6万余元的“保障金”又纷纷偷渡回国。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周某浩、徐某标二人对其涉嫌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浩、徐某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所谓的赚钱都是骗局
不要盲目跟风
别给骗子可乘之机!

普法课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临澧公安
编辑:杨欣   
一审:朱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邓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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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22: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点赞写得可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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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9 22: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欣赏,点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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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0 00:17: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犯罪偷渡按法律办想一夜暴富的人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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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1 14: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澧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佘市桥派出所破获一起偷越国边境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周某浩、徐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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