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中的音律美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本期我们刊发的作品中,词作占了比较多的篇幅,其中杨安中一人就有56首,秦自超10首,王继杰词曲10首,等等。
这些词作尽管风格不同,手法各异,不是字字珠玑,篇篇美玉,但都力求以美来结构全篇,多少也能给我们一些美的享受。我们在闲暇吟读过这些篇什之后,是否从中得到这样一个启示:无论写什么,怎么写,都必须写得美。具体到诗词创作,就应该是辞藻美、音律美、形式美、内容美以至意境美。我们有些作者对辞藻美能够理解,对内容美也有所留心,但在音律上,就不那么注意了。当然,在很多场合,不合音律,不拘形式也能写出很有意境的东西,像古民歌里的《上邪》。其实,无论采取什么写法,客观上自然会形成一种音律,只不过这种音律和形式,或者杂乱无章,或者自成一格,我们读这首民歌觉得它琅琅上口,就因为它自己形成了一种和谐的音律。诗律和词律,是古人在创作过程中,逐渐掌握的、合乎汉语习惯的用词规则。
我们即使不从事诗词创作,多关注一点声韵,提高我们对汉语的敏感程度,也是极有帮助的。梁漱溟对郭沫若剧本里的“太阳照着洞庭波”产生过一种莫明莫妙的和谐感;后来才想到,这句台词和近体诗的“仄平仄仄仄平平”暗合。于是他感慨道:“古人那么讲求平仄,并不是无理的专制。”所以,我们现在讲求音律,也就不是什么强人所难,而是由衷的从美感的角度来考虑的。在2006年年会上,秦自超副社长提出过韵母in和en和eng的差别。我们希望大家都能注意到这些细节。(方杜若/200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