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干净、有序、文明的城区卫生环境,临澧多措并举,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
各处不文明行为曝光,也是为了让我们做得更好,来看看还有哪些人有不文明行为吧!
车辆乱停乱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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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7分,湘JU8239在建设路彬婉生活馆前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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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34分,湘A1K55W在文化街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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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34分,湘JMB637在文化街能源办前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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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4分,湘J6207A在安福西路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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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52分,湘J2HW09在人民街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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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52分,湘JBJ990在人民街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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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8分,湘JKQ003在安福东路永亮门窗店前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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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8分,湘JP7519在安福东路永亮门窗店前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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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8分,湘J57Y99在安福东路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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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7分,湘A22TG6在安福东路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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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55分,湘JD3989在建设路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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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10时18分,湘J5WX79在安福西路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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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10时11分,湘AU8549在安福西路月如意店前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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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10时11分,湘J588PN在安福西路公牛装饰开关店前不按规定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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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门店出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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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25分,迎宾中路水果批发行一号门面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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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9时05分,文化街汗霖水果行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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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0分,滨河路东岸商行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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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46分,青年路慧包蒸鲜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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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9时03分,裕民路江妈妈蛋炒饭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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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53分,文化街芙蓉兴盛超市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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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32分,迎宾北路正宗津市牛肉粉店出店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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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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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08时55分,下河街与文化街交汇处流动摊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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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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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要街道的大中小学校门前,禁止摆摊设点。公共场所和其他街道经有关部门批准摆设的摊点,必须在指定位置营业,产生的废弃物应当随时扫除,保持场地整洁。经营瓜果、盒饭、冷饮食品的,必须备置垃圾容器。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擅自摆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临澧随手拍 专治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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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不文明现象见过吧~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占道经营、乱停车……
如果你对它们还只是简单吐槽
那你就out了
其实,你可以——咔擦拍!
为维护我们的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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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举起手机拍下它
注明时间地点,加上简单描述
曝光它
对不文明现象说“不”!
来源:临澧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临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史小杰
一审:朱 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李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