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570|回复: 1

【不文明现象随手拍】临澧这些“不文明行为”被高清曝光了! 临澧融媒 2022-08-2...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8-26 20: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文明现象随手拍】临澧这些“不文明行为”被高清曝光了![url=]临澧融媒[/url] [color=rgba(0, 0, 0, 0.298)]2022-08-26 17:53 [color=rgba(0, 0, 0, 0.298)]发表于湖南

创建文明城市是每个人的责任,不要以为躲过了执法者的“法眼”,就可以“随心所欲”。【不文明现象随手拍】,您可以通过“随手拍”,对临澧县城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维护城市文明。



车辆乱停乱靠
▲8月26日08时40分,粤L398BU在朝阳东路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8时45分,湘JA601学在建设路云格店前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8时45分,湘J5WZ56在建设路果是店前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8时46分,湘J53C60在梅溪路福小钵夜市城前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8时48分,湘J5R588在朝阳东路帝王厨店前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8时50分,湘JPX265在朝阳东路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8时50分,湘J589MJ在朝阳东路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8时53分,湘A8351M在朝阳东路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9时25分,湘JL5652在滨河路不按规定停放。
▲8月26日09时35分,湘JUN911在安福东路不按规定停放。


流动摊贩占道经营
▲8月26日08时07分,泉坪路流动摊占道经营。
▲8月26日08时20分,上河街流动摊占道经营。
▲8月26日08时42分,迎宾中路流动摊占道经营。
▲8月26日08时42分,迎宾中路流动摊占道经营。
▲8月26日09时27分,滨河路流动摊占道经营。


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
▲8月26日09时30分,安福东路业成早餐馆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


普法时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相关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2.《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在店外堆物、经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条相关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主要街道的大中小学校门前,禁止摆摊设点。公共场所和其他街道经有关部门批准摆设的摊点,必须在指定位置营业,产生的废弃物应当随时扫除,保持场地整洁。经营瓜果、盒饭、冷饮食品的,必须备置垃圾容器。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擅自摆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法规授权的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的罚款。



临澧随手拍 专治不文明
身边的不文明现象见过吧~
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占道经营、乱停车……
如果你对它们还只是简单吐槽
那你就out了
其实,你可以——咔擦拍!
为维护我们的城市文明
当你遇到不文明现象
请举起手机拍下它
注明时间地点,加上简单描述
发送至邮箱llxwxcb2@163.com
曝光它
对不文明现象说“不”!

来源:临澧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临澧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编辑:史小杰
一审:朱    菲
二审:涂曼妮
终审:邓小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8-26 2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帖!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6-2 04:04 , Processed in 0.03312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