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净化辖区通行秩序,提升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减少亡人交通事故发生,按照上级部门“八个一律”严管措施相关要求,9月份,临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发力,联合社区志愿者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力度。
行动中,执勤民警紧盯学校周边、医院、集贸市场等人流量密集的重点区域,采取固定设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错峰执勤,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逆向行驶、不戴安全头盔、违规加装雨篷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一律进行“三步走流程”处理,即:“学习教育、严格处罚、消除违法”,对不接受违法处理的驾驶人员,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警示。同时,充分发挥“红蓝”联勤执法优势,由志愿者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通过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方式,强化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截止13日,共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3291起,其中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1873起,拆除雨篷128顶。下一步,临澧公安交警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通过严查违法、源头监管、宣教结合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降低道路交通风险隐患。
附:《关于常德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八个一律”严管措施的通知》
▌来源:临澧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