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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征收,离异女子是否可以获得全额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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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09: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10-20 09:30 编辑

村集体土地征收,离异女子是否可以获得全额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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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异女子遇上征地,村组拒绝平等分配补偿款被大打折扣离异女子可以获得全额征地补偿款吗?请看案例!
基本案情
       2012年2月,徐某因与村组组员李某结婚,将户籍迁入村。2019年5月,徐某与李某离婚,但户籍仍在村并单独列户。之后,徐某在县城附近打工为生,没有再婚。
       2020年10月19日,村组部分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26 466 739元。
       2021年4月9日,村通过召开全体村民户代表会议并经会议一致同意,制定《2020年村组征地款资金分配方案》,方案第一条约定:“凡户籍在村的(除已离婚和外嫁,但户口未迁出人员外)按百分之百分配。”第六条约定:“离异女方,户籍在本组但长期居住在外的人员按60%分配。”
       此后,村组以徐某与本组成员李某离异为由,未按全额标准分配征收补偿款。
徐某多次协商无果,故将村组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在与其丈夫离婚后,将户籍从其丈夫户口中迁出单独列户,但其户籍仍在村组,因此,徐某依法具有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据此可知,徐某与同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集体经济组织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村组向徐某支付征地补偿分配款420000元。
以案释法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是保障人权的应有之义。组织和个人要树立男女平等新风尚,依法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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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10: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徐某在与其丈夫离婚后,将户籍从其丈夫户口中迁出单独列户,但其户籍仍在某村组,因此,徐某依法具有某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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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14:4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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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0 18:14: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爱玉 发表于 2022-10-20 10:07
徐某在与其丈夫离婚后,将户籍从其丈夫户口中迁出单独列户,但其户籍仍在某村组,因此,徐 ...

谢谢版主陈老师的关注与支持!向版主老师问候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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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0 18:15: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陈爱玉 发表于 2022-10-20 10:07
徐某在与其丈夫离婚后,将户籍从其丈夫户口中迁出单独列户,但其户籍仍在某村组,因此,徐 ...

谢谢版主陈老师给予“优秀”图章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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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0 18:1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上善若水 发表于 2022-10-20 14:41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谢谢会长林主席的支持与鼓励!向您问候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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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0 21: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优秀作品,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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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0-21 09:16: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洋河海 发表于 2022-10-20 21:45
欣赏优秀作品,为你点赞!

谢谢汪院长老师的支持与鼓励!向您问候祝福!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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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2 20:57: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事,点赞版主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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