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扬社区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352|回复: 6

刑法中37种推定“明知”的情形(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11 09: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2-11-11 09:25 编辑

刑法中37种推定“明知”的情(九)
mmexportf65c8f65b10505d895b53589843e9c13_1667457763260.jpeg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法发〔
2021〕22号)八、认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应当根据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前述第七条规定的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或者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等的次数、张数、个数,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人的关系、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时间和方式、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认定。
       收购、出售、出租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非银行支付机构单位支付账户,或者电信、银行、网络支付等行业从业人员利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便利,非法开办并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的,可以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mmexport143a3022d76d43157412a05232e5d0ff_1642562540385_edit_15713533766869.jpg



u_1503150579_1958875033&fm_253&fmt_auto&app_138&f_JPEG_edit_16671190715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1 09: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法律知佳作,向您学习。 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1 10: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佳帖欣赏,为你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1 20: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师佳帖!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1 21: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优秀作品,为你点赞。周末快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2 17:16: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理明晰可操作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2-11-13 11:56: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佳贴欣赏,为您点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正扬社区

GMT+8, 2025-2-14 01:33 , Processed in 0.036866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http://www.cdzyw.cn 常德正扬社区

© 2022-2023 正扬社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