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威来电话,问我有没有兴趣回老家看看。我问他回谁的老家,他说当然是你老家呀。
我知道他和我老家的那点儿渊源,那是一个不值得他惦记的地方。我问:“怎么突然想去我老家?”
“少啰唆,见面再说。”
还有啥好说的,我回他一个字:“好!”
上车后,胡威告诉我,地税局现在是我老家乡村振兴的对口支援单位,这是他在县里努力争取的结果。
我纳闷,心想他已经退休了,又何必头脑发热揽这么一摊子事儿?而且,我老家天远地远的,他这个岁数了还折腾得起吗。
我在老家镇街上卖过肉。
“丁锤子”和“快刀”是我的发小,我们比邻而居,自小混得烂熟。只是“丁锤子”和“快刀”丢书早,等我从县城高中毕业,娶了老婆再回到镇上开餐馆,他俩干“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营生已经多年了,早成了镇街上有经验的杀猪佬,也是最年轻的杀猪佬。“丁锤子”和“快刀”显然都不是本名,没人叫他们本名。名字是那些街坊所赐,明显带着他俩各自的性格特征,也兼有屠夫的职业特点,算得上是行走江湖的“艺名”。
我也有“艺名”,只是人们舍不得把我叫“书生”。他们认为我不配,一个半生不熟的书生充其量只能叫“夹生”。
“丁锤子”和“快刀”的肉案一直摆在我的小餐馆旁边。他俩在我这里定点儿吃饭,按价付钱。我馆子里用肉自然也要照顾他们生意。我们亲兄弟明算账,生意上彼此关照,相得益彰。他俩每天在馆子里吃完晚饭,然后带着刀具出门杀猪。刀具在自行车后架下的篾篓里叮当乱响,金属碰撞出的声音带着一股肃杀的凛冽之气。他们杀完猪把肉绑在自行车后架上拉回来,放进我们馆子里,收工早是半夜时分,迟了往往就到天亮。好在早晨出摊后,他俩可以守在肉案边轮流换班瞌睡,把夜里损失的睡眠补回来。我问过他俩,为啥白天不下去收猪,非要耗到晚上才出门。“丁锤子”笑而不答,满脸的商业机密。“快刀”抢过话头,说白天要卖肉,哪有时间杀猪?我明明看到他们经常卖完肉就窝在我的餐馆里漫无边际地瞎聊,天黑后才出门。
那时候,我馆子里生意清淡,请了一个叫春红的妹子当服务员,老婆和她对付得过去,不用我插手。要说忙,每个月也就三天,那三天是场日。我们神仙湾把赶集不叫赶集,也不叫赶圩,叫赶场,逢八即是场日。这日子据说是前任镇长亲自定下的,“八”与“发”谐音嘛。于是,每月八号、十八号、二十八号这三天,我们馆子里会比较忙,我得帮老婆打下手。山里人赶场累了,喜欢到我的小餐馆坐一坐,歇歇脚。可是,光坐着怎么好意思呢?加上也饿了,就点一碗面条来吃。那时候,我们馆子里给客人下一碗“光头面”(没有肉丝之类浇头的白面条)只收五毛钱,带浇头的肉丝面也就六毛,对手头拮据的“上帝”们来说也没有太大的消费压力,稍微大方些的还要加一个或两个鸡蛋。鸡蛋很便宜,一块钱一斤,大抵每斤十个。我们卖客人两毛钱一个荷包蛋,对本利润。平均每场下来,我们要下五百多碗面条,忙活得很。我主要负责洗碗、给碗里配佐料,佐料包括猪油、盐、酱油、辣椒面、葱花、生姜、大蒜几样。说起来并不复杂,但每样的分量却颇有讲究,搭配得好才出味。比如说,盐要恰到好处,酱油、味精多了抢味,辣椒面也不宜下得太猛……一段时间练下来,我也成了一名下手有准头的师傅。把洗干净的大瓷碗在案板上一溜儿排开,我三个指头并拢,掂起适量的佐料依次放到每个碗里,像在给每一碗面施魔法。我调的面,色香味俱佳,客人们吃满意了,下次不请自来。于是,我们的小餐馆名气越来越大,以至于我总是揣着一种掺杂紧张的期待等着每一个场日的到来。
我那阵表面若无其事,实际上心情很坏,乡政府两次招聘干部的机会临考前都无端被人顶替,入党转正也被莫名其妙地延后……我平时就躲在楼下的地下室里装模作样地看书、写作,除梦想当一名作家外,还准备参加自学考试,希望有朝一日能走进体制,求一份“功名”——那会儿国家有政策,凡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大专以上文凭的可以直接录用为国家干部。这对我来说是个机会,也成为我逃避劳动的堂而皇之的借口。但我知道,我的那些所谓的理想和目标没一样靠谱。比如说写一篇新闻在市报上发表只有五元稿酬,刚够砍一斤肉吃。相反,别看“丁锤子”和“快刀”整天身上油污污的,散发出猪屎的气味,让人闻着直皱眉,但他俩日复一日地干着同一件事情,不厌其烦地结束每一头猪的生命,生活显得很充实。我当时觉得他们一定很赚钱,并徒生羡慕。他俩的生存经验甚至颠覆了那个古老的说法:养儿不读书,不如养头猪。现在,不怎么读书的“丁锤子”和“快刀”每天干掉一头猪,利润揣进腰包,日子让猪油滋润得油光发亮,反倒是我这个半拉子读书人要钱没钱,前途也看不见,活得倒像吃白食的猪了。
除去场日,我就显得有些多余,目光就时不时地往“快刀”他们肉案那边溜。没人砍肉,“快刀”和“丁锤子”就坐在肉案边算账。杀猪卖肉的烂账看起来很复杂,他俩整天算来算去都算不完。“丁锤子”性子懦,细心周到,主要是他负责管账。“快刀”力气大性子烈刀功好,砍肉卖肉以他来张罗。我发现每次算完账,“快刀”都要用秤把案板上剩下的肉全称一遍,再一碰账,不知碰出什么猫腻儿来,便泼烦起来,把剁骨刀重重掼在肉案上,嘴里发狠:“老子迟早剁了他!”
差不多算一次账“快刀”就要发一回狠,别看我们从小就玩儿在一起,他发狠的样子还真能让我心里一紧。
我猜他“要剁的”应该是胡所长胡威,那会儿负责收我们这片儿的税。街上哪个不得巴着他呢,当面都叫他“胡所长”。
“胡所长”总是穿一套蓝色毛料制服在街上晃来晃去,两颗眼珠子躲在镜片后面从街道两边的铺面上掠过来扫过去,在他眼里每个铺面应该都是标好价码儿的。我不止一次看见胡威一边念叨税额不足,一边得意地从“丁锤子”手里接过一吊好肉扬长而去……“快刀”不是面无表情地呆立一旁,就是埋头忙手头的活计,好像完全没有发现“胡所长”的存在。
一个春天的上午,天空浮动着厚重的云块,天气闷热。胡威的蓝制服又晃悠过来。他嘴里哼着《涛声依旧》——这歌当时火得一塌糊涂。客观地说,胡威的男中音挺不错的,音域宽厚,音色不像刀郎那般沙哑,也不像费玉清那样圆润,很适合唱偏抒情的流行歌曲。他人也长得潇洒,个子高挑,五官端正,活力和优越感从制服整齐排列的针脚里散发出来,还真有点儿毛宁的派头。若不是他成天和我们这些小商小贩吹鼻子瞪眼,我倒愿意欣赏下他的歌喉。胡威唱着唱着就把自己“停泊”在了肉案边,他的目光在案板上扫了一眼,很散淡地说,“听说有人要砍我?”
“快刀”的刀子在空中顿了顿,然后默默落在一块五花肉上。
“怎么可能,是谁吃了豹子胆?”“丁锤子”抢先接过话。
胡威把目光移到“快刀”身上,“我告诉你们,有屁当面放,在背后瞎咋呼——那不算本事!我倒要看看,谁敢动蛮!”
这会儿“丁锤子”已经把一块瘦肉割好递过去,试图用油水润滑一下此刻有些紧张的关系。那是挨着猪屁股的一刀肉,足有三斤,卖的话每斤要比别处的肉多收五毛钱。胡威不急于伸手接, 而是假模假式地说:“还是称一下吧,影响不好。”
“丁锤子”脸上堆着笑:“有什么好称的?我们反正要交税。”
胡威这才慢腾腾地接过肉,瓮声瓮气地嘟哝一句:“那就再算吧,给你们的方便也不少了。”
一边的“快刀”照准案下的卷毛狗屁股踹了一脚,嘴里恶狠狠地骂:“喂不饱的狗,给老子滚远些!”“卷毛”本是一条附近的野狗,这半年才跟“快刀”他们混熟。
它浑身长着杂色的卷毛,骨瘦如柴,拿刀子都剔不出几两肉来。他们可怜它,偶尔扔一些猪杂碎或一小截筒子骨给它,于是就认下了主人。每次他们出门杀猪,“卷毛”都跟在后面;主人不在时,它就守在肉案下,谁也别想动上面的东西。
“卷毛”对“快刀”顺从得很,从不碰案板上的东西,只吃“快刀”扔到地上的食物。屁股上无缘无故挨了一皮鞋,它哼唧一声,夹紧尾巴像一道闪电一样蹿出去,不偏不倚直接撞到胡威腿上。结果“卷毛”顺势照准胡威的右脚踝就咬了一口。胡威“哎哟”大叫一声,待反应过来,狗早已跑远了。
胡威并不跟狗计较,拎着肉转身质问:“你骂谁呢?”
“我骂狗。”“快刀”说。
“丁锤子”上前一步作证:“他是骂狗,就刚才那条野狗。”
他说话的时候,腰比煮熟的面条还软,弯成镰刀的弧度还不时上下颤动。
胡威的目光在两人之间睃来睃去,铁着脸说:“告诉你们,我的耳朵尖得很,别说是当面,就是背后说也休想瞒过我。”
“丁锤子”连声说:“那是那是。”
胡威抬腿要走,突然停下质问:“狗咬人怎么说?”
我在心里答:“有能耐你也咬它一口。”
“丁锤子”毫不犹豫,“弄死它!”
胡威不便发作,毕竟看上去是条没主儿的野狗,再说这也算工伤,不仅打破伤风和狂犬疫苗能全额报销,还可以借故请几天假回县城逍遥几天。也就不再纠缠,转身就走。
“丁锤子”冲着“胡所长”的背影说:“你得赶快去打针啊,狂犬病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胡威的“威”没有发出来,“快刀”的“刀”也没用上,我当时预感他们之间捂着一场还没拉开帷幕的“大戏”。
或者说,我正期待着一场大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