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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禹锡在常德十年 ——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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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20: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永志 于 2023-1-17 20:06 编辑

刘禹锡在常德十年(安乡老三届版)
——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柳叶湖司马楼(1).jpeg
常德为纪念刘禹锡被贬朗州司马在柳叶湖修建的司马楼

    刘禹锡在常德十年,创作的《天论》《何卜赋》《救沉志》《上杜司徒书》《伤我马词》《砥石赋》《答饶州元使君书》《答容州杜中丞书》《山阳城赋》等著作,奠定了他作为哲学家和思想家的地位,特别是《天论》,是其基本哲学著作,也正是这本著作,使他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席位。
    关于写作《天论》的缘由,刘禹锡说:“余之友河东解元柳子厚作《天说》,以折韩退之之言,文信美矣,盖有激而云,非所以尽天人之际。故余作《天论》,以极其辩云”。可见是因为韩愈和柳宗元之间的一场哲学论战而引起的。韩愈的基本观点,认为天有意志,能赏罚。柳宗元则针锋相对,认为天和地都是自然物,和瓜果草木的本质一样,不过它的体积比较大罢了。同时,他还提出天和人“互不相预(干涉)”。刘禹锡赞赏柳宗元的观点,但因为柳宗元是因“激愤”而写,尚不能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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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愈和柳宗元

    《天论》包括上中下三篇。文章一开始,刘禹锡就概括当时关于“天”的两种认识,一是认为天暗中决定人的命运,即“阴鸷之说”;二是认为天没有意志,是自然之物,即“自然之说”。韩愈持“阴鸷之说”,而柳宗元持“自然之说”。刘禹锡显然倾向柳宗元的观点,但是他认为二者都有片面性,他提出“天与人交相胜”的观点,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它们之间是既互相区别又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
    首先,刘禹锡唯物主义地解释“天”。他说,“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是有形体中最大的,人是动物中最突出的,天和人都属“物”,同属有形体的事物。同时,他批判佛教和玄学家把“空”或“天”当做世界本体的观点,在哲学上第一次提出了唯物主义空间观。人们常说的“空”,不过是一种听不见、摸不着的形体罢了。它作为一种物体不妨碍其他物体的存在。它的作用,总是借助或依附其它物才能显现出来。他详细举例说明这些观点,最后得出结论:“乌有天地之内有无形者耶?古所谓无形,盖无常形耳,必因物而后见耳。乌能逃出数耶?”即古人所说的无形(亦即空),不过说它没有固定的形状,一定要借助其它物体然后才能显现出来。“空”或“无形”也不能逃脱客观规律的制约。刘禹锡已经看到空间与物体的联系,甚至以为空间也是物体,这是一种进步。当然他的这一观点与我们今天的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空间是物质存在的形式还有差距。
    其次,刘禹锡对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提出“理”、“数”、“势”三个重要的哲学范畴。“理”,是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规律;“数”,事物存在及其规律的不可逃避的必然性;“势”,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趋势。他说:“以理揆(度量)之,万物一贯也”,万事万物“必有数存乎其间焉。数存,然后势形乎其间焉”,“数存而势生”,万事万物的变化都不能“逃乎数而越乎势”。并且“彼势之附于物而生,犹影、响也”。就是说,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规律,规律对事物具有必然性,事物规律的必然性,决定了事物的发展趋势,而事物发展的趋势又决定于事物本身的存在和状况。“理”、“数”、“势”三者,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原则。“天形恒圆而色恒青,周回可以度得,昼夜可以表候,非数之存乎?恒高而不卑,恒动而不已,非势之乘乎?”刘禹锡还举例说,两条船渡河,“一以沉,一以济,适当其数其势尔”,船一沉一济,不是什么天的意志,而是由于不同的船各有自己不同条件所形成的必然规律和趋势。
    第三,刘禹锡提出的“天人交相胜说”,对唯物主义无神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以前的唯物主义者一般是用自然规律代替社会规律,不了解自然和社会的区别特征。如老子“天道自然无为”解释自然,并以同样原则解释社会,认为“无为而无不为”;汉代王充把社会治乱的原则归结为天时,“世之治乱,在世不在政”,从而陷入宿命论。
韩愈柳宗元.jpeg
刘禹锡和柳宗元——兄弟情谊

    刘禹锡认为人和天,即自然和社会,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在于:“天之道在生存,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在自然界,各种生物都为自己的生存繁殖而竞争。在竞争中,强者胜,弱者败。他说,生物界只有强弱竞争,没有是非可说;至于人类社会,有维持社会秩序的礼法制度所规定的“是非”作为行为的准则。因此,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各有自己的独特法则,“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并说:“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即自然和社会各有特征,各有职能。
    刘禹锡认为宗教迷信的产生,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引起的。他说:“人能胜乎天者,法也。法大行,则是为公是,法为公法。天下之人蹈道必赏,违道必罚。……福兮可以善取,祸兮可以恶召,奚预乎夭邪?”这就是说,政治清明,赏罚公平,宗教迷信思想就缺乏孳生的温床。相反,“法大弛,则是非易位,赏恒在佞,而罚恒在直。义不足以制其强,刑不足以胜其非,人之能胜天之具尽丧矣。夫实以丧而名徒存,彼昧者方挈挈(qiè qiè)然提无实之名,欲抗乎言天者,斯数穷矣。”这就是天理胜过人理,人们不再相信自己的力量,这就产生有神论。
    同时,刘禹锡还认为宗教迷信的产生有认识论的根源。当规律尚未被认识时,就会产生有神论;当人们认识了事物的规律,就会对有神论产生怀疑。他举“操舟”为例,舟行于小河,“适有迅而安,亦人也;适有覆而胶,亦人也。舟中之人未尝有言天者,何哉?理明故也”。但是,如果大海行船,“恬然济,亦天也;黯然沉,亦天也。舟中之人未尝有言人者,何哉?理昧故也。”这就是说小河行船,水情和行船要求都明确,而大海行船,则对风涛规律都不了解,前者的安危完全取决于人,而后者的安危则容易被认为是天意。
    柳宗元收阅刘禹锡的《天论》后写了一封回信,即收入《柳河东全集》中的《答刘禹锡天论书》。回信对《天论》评价不高,认为只不过是为自己的《天说》作注释,不仅没有新东西,而且始终没有抓住天是无知的自然界这一根本原理立论,造成概念混乱。唯一给予肯定和赞扬的是刘禹锡说的“无形即无常形”。我认为柳宗元批评刘禹锡在运用“天”的概念时不够明确是正确的。刘禹锡的“天”的概念有时指自然界,有时指人的生理条件,有时又指天命之说。但是,《天论》发展了《天说》,柳宗元说它仅为“传疏”(即注释)是不公正的。
    唐永贞年间开展的这场关于天有无意志的争论是在韩愈、柳宗元和刘禹锡三人之间进行的。韩愈,中唐著名文学家,与柳宗元同为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但他的政治立场偏于保守,世界观是唯心的。他的基本观点是认为天有意志,顺从天意,即有功于天者受赏必大;而悖逆天意,即祸害天地,人将受到严重惩罚。以往讲中国哲学史都一概批判他宣传神学谬论,全盘否定,这是不公正的。其实,韩愈是抓住人与天的联系立论的,人只能顺应天,即服从自然,否则就会受到惩罚。自然界的物体有自己的本性,如瓜果、饮食,包括人都是如此。瓜果一类物体的本性破坏了就会生虫子,人的血气衰败阻塞了,身体就会长出毒疮,并且陷于恶性循环,生了虫、长了疮,物体的败坏程度就将加深。接着,韩愈讲了一段非常深刻的话:
    人之坏元气阴阳也已滋生:垦原田,伐山林,凿泉以井饮,窾墓以送死,而又穴为偃溲,筑为墙桓、城郭、台榭、观游,疏为川渎、沟洫、陂池,燧木以燔,革金以熔,陶甄琢磨,悴然使天地万物不得其情,倖倖冲冲,攻残败挠而未尝息。其为祸元气阴阳也,不甚于虫之所为乎?
    用今天的话说:人类损害元气、阴阳(的行为)也非常严重:开垦田地,砍伐山林,挖掘水井,掘墓埋人,挖坑建厕所,建造房屋、城池、楼宇、寺庙,疏理河道、沟池,钻木取火来烧,将金属熔化,制作陶器瓦器,刻制玉石,让天地万物憔悴得不能顺其自然地生长,人们)兴冲冲地干着这些,人类的这种破坏、伤害、摧残的行为从没有停止过。这些行为对元气阴阳造成的祸害,不比虫子造成的祸害更大吗?
    这简直就是一片环保宣言!当然韩愈把自然对人的这种惩罚意志化是唯心主义的,柳宗元否定这一点是正确的,指出通常说的天,无外乎天、地、元气一类东西的总称,它们虽然大,但与瓜果草木一样,不能赏功罚恶。但将其推向极致,即“彼不我谋,而我何为务胜之邪?”意思是天的一切活动都与我不相干,我为什么一定要去胜过它呢?这就陷入机械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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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天

    柳宗元的《天说》是对韩愈唯心论的否定,而刘禹锡的《天论》有时对柳宗元《天说》所表现的形而上学的否定。三者应该说各有优略,在中国哲学史上都有一席之地。
    刘禹锡在其他著作中,也有关于哲学的论述,如《何卜赋》,就借卜者之口,认为事物的矛盾,如是非、成败、吉凶、有用无用等,都须依靠一定条件才向其对立面转化,“是耶非耶,主者时耶?”这个时,即是势,就是讲的矛盾转化的条件。《救沉志》,刘禹锡追记他南来之前常德发生的一场水灾,以救灾中僧人拒绝救恶兽这件事借题发挥,“余闻善人在患,不救不祥;恶人在位,不去亦不祥。僧之言远矣!”意思是:我听说,善良的人遇到灾难时,不救是不利的;凶恶的人,当了权,不除掉也是不利的。这样看来,和尚的话是何等深刻啊!
    刘禹锡在常德写的政论文有一定篇幅是对“永贞革新”失败的回顾以及抒发他遭贬后的抑郁心情。如《上杜司徒书》,举韩非善著书,以《说难》《孤愤》最为激昂恳切,并触发了有同样遭遇的司马迁的同感为例,表明自己现在有“善感其言之至耶”!有“世人之悲”和“君子之悲”,前者悲其不遇,为毫无成就而悲伤;后者则悲痛他们遇到良机而丧失。刘禹锡认为自己是君子之悲,感受深刻。《伤我马词》,刘禹锡借悼念爱马为题,悲叹自己不得志。悼词写的悲切:“生于碛砺(qì lì)善驰走,万里南来困丘阜。青菰寒菽非适口,病闻北风犹举首。金台已平骨空朽,投之龙渊从尔友。”爱马在病中听到北风还时时抬头,表现刘禹锡远谪边荒,仍时刻不忘报效国家的强烈愿望。
    刘禹锡在常德还写了《聚蚊谣》《百舌吟》《飞鸢操》等政治讽刺诗。在诗中,他捕捉一些动物的形象特征,运用巧妙的比喻、联想,穷形尽相地勾画那些宦官、藩镇、守旧派官僚及其走狗的种种丑态,把他们比作利嘴吮血(shǔn xuè)的蚊子,争食腐鼠的飞鸢,“舌端万变”的百舌鸟,以及残害弱小动物的白鹰,对其虚弱本质进行揭露,并且指出,他们只能得逞于一时,最终不能逃脱灭亡的命运。
    常德,是刘禹锡经受“永贞革新”失败严重打击之后的第一站,他一生被贬谪的时间共二十三年(见《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巴山楚水凄凉,二十三年弃置身”从公元805年至826年),其中,在常德就长达十年,差不多占了一半。刘禹锡在常德没有气馁,政治上他不改初衷,用各种方式进行命运的抗争。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认为自己只是蒙垢的宝刀,经过艰难困苦的磨砺,终将光芒四射,这就是他的《砥石赋》所表达的“感利钝之有时兮,寄雄心于瞪视”。历史评价,刘禹锡是政治家,哲学家和文学家,而刘禹锡的哲学家、文学家即诗豪的地位,是他在常德奠定的。
2022年9月17日 长沙丝茅冲寓舍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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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20:29: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老師佳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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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03:57: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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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22:3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学习老师佳作!为您点赞!遥祝冬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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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 11: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禹锡认为人和天,即自然和社会,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就在于:“天之道在生存,其用在强弱;人之道在法制,其用在是非。”在自然界,各种生物都为自己的生存繁殖而竞争。在竞争中,强者胜,弱者败。他说,生物界只有强弱竞争,没有是非可说;至于人类社会,有维持社会秩序的礼法制度所规定的“是非”作为行为的准则。因此,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各有自己的独特法则,“天之所能者,生万物也”;“人之所能者,治万物也。”并说:“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即自然和社会各有特征,各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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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 11:5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大作,欣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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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 11:5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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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 13: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刘禹锡唯物主义地解释“天”。他说,“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是有形体中最大的,人是动物中最突出的,天和人都属“物”,同属有形体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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