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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训要义新编十则
一、 立身。人立身,细思忖。天地间,义为本。 捡便宜,祸将临。千古事,宜猛省。 二、 看人。昔圣人,狂狷型。不唯才,知忠信。 敬君子,避小人。积善德,看品行。 三、 做人。孝父母,睦相邻。要忠义,怀诚心。 持正义,当良民。谨行言,度人生。 四、 交友。觅知心,要择审。弃势利,远酒饮。 挑己过,多自省。广求福,免灾星。 五、 处事。让人步,余地兴。临财宽,余味深。 防严苛,施善情。留后路,小则忍。 六、 待人。爱人者,人爱恒。恶慢者,有报应。 怜贫人,施几文。不结怨,百事顺。 七、 识财。非分财,祸缠身。财愈多,祸愈深。 生异常,误子孙。取有道,靠勤奋。 八、 识官。人爵位,是分定。作君子,莫营升。 净世界,清家门。穷牧子,免丑闻。 九、 避祸。捉打人,险事情。生枝节,难脱身。 身难安,损家庭。戒此习,兴家门。 十、 守法。极不堪,官法论。自蹈险,妄辱凌。 违常理,惹祸根。戒之戒,永安宁。 (高攀龙((1562——1626)),进士,无锡人,明晚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理学家、东林党领袖。历任大理寺右少卿、刑部右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著有《高子遗书》12卷等。1594年伸张正义,上疏参劾首辅王锡爵,被贬广东揭阳典史。1595年,辞官归家,与顾宪成兄弟复建东林书院。1621年复用,1626年崔呈秀假造浙江税监李实奏本,诬其等人贪污,魏忠贤借机搜捕东林党人。攀龙不堪屈辱,投水自尽,时年64岁。1628朝廷为其平反,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谥"忠宪"。一生著述颇丰,其《家训》,广受后人推崇,视为教育子孙的经典。其道德风范曾受到今国级领导赋诗赞誉,近年中纪委网站对其家训要义予以推崇)。 (高家协根据《高子遗书》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