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3-4-16 12:18 编辑
电商采购经理4年吞掉“坑位费”等408万元,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也构罪!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转向电商,希望通过互联网来开拓新市场。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有些货品销售量大却总不赚钱,甚至有的还赔了钱。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有人在“吸血”!来看案例。 女子余某1985年出生,中专文化,2017年入职某电子商务公司,担任非生鲜商品运营部采购经理,负责花卉绿植、服饰、休闲食品等产品供应商的考察和选择,以及商品上品(上电商平台销售)、排期(安排上线销售时间)等工作。 女子任系余某的朋友。2017年8月至2021年10月期间,余某个人或伙同任某非法收受供应商卢某某等17人给付的坑位费、回扣款、返利款、提成款、推广费等名义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08.91万元,在商品上品、排期等方面为供应商谋取竞争优势。 2021年10月,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 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三年 坑位费是电商的专用词语,是指固定的广告位。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电商已经成为当今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相比实体店少了店铺租金和人力成本,但平台的定量抽成,以及某些身居关键职位的电商“话事人”经理们无休止的贪婪索贿,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吞噬了企业和经营业主的利润空间,给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2023年3月,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任某明知被告人余某实施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行为,仍积极提供帮助行为,其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提醒:企业成立廉政机构,内部预防先行。本案中,余某4年来索贿400余万元,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最终被同事举报获刑入狱。由此可见虽然索贿和受贿行为都是单线交易比较隐蔽,但内部人士还是能觉察一二。所以,电商企业内部的廉洁监督可以发挥案件预防的前置作用。 企业一是要把好用人前关,特别是任用经营、销售、保管等重要岗位时,要定期核查,及时发现问题,不给企图职务侵占者可乘之机。二是加强交易监测,对交易数据进行分析预警,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有效形成监控、预警、分析、处置及溯源的安全模式,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安全。三是以警示教育促进法治意识,对商业贿赂犯罪说“不”,用行业案例和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高悬守法警戒线。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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