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工信离退人 于 2023-4-26 17:59 编辑
音乐与哲学和科学的关系
音乐,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类从猿到人过渡的后期即已萌发。劳动创造了音乐艺术。音乐是人类文明的一大杰作。 音乐艺术经历了由量变到质变、简单到复杂、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形成了庞大的具有自身独特体系的声乐、器乐曲库和乐器群。在当今科技高度发达的时代,音乐艺术更是有了长足的发展。电子音乐等一系列的音乐形式应运而生,使得音乐艺术更加光彩夺目,丰富多彩。 一、音乐与哲学是科学的摇篮 哲学家黑格尔曾说:“音乐来打动的就是最深刻的主体内心活动。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也说:“我的很多创造发明都来自于音乐的启发。”可见,音乐与哲学、科学都有着紧密的联系。 德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了一大批科学家。其中或多或少与音乐有联系的科学家有:普朗克、希尔伯特、爱因斯坦、普朗特、德鲁德、海森堡。 为什么这些科学家会较为集中地产生在德国呢?一个主要原因是德国哲学家的哲学思维和音乐家的艺术思维,是造就一代科学家的摇篮。 18、19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黑格尔、谢林、叔本华、费尔巴哈、马克思与音乐家巴哈、亨德尔、海顿、贝多芬、门德尔松、舒曼做出的杰出贡献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科学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在哲理思维与艺术思维的共同启迪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德国因此而产生了一大批对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音乐、哲学与科学之间的联系也由此可见一斑。 哲学、科学、艺术就像三个弧面,它们共同构成了人类精神世界的圆。 古今中外不少哲学家、科学家兼习音乐。毕达哥拉斯与管仲便是其例。 笛卡尔(1596~1650年)的《音乐提要》一书,影响了一个时代的音乐观;卢梭(1712~1778年)不但出版了《音乐辞典》一书,还创作了6部歌剧;我国的孔子整理了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305篇,他对诗辞有着独特的见解;明代朱载堉(1536~1610年)对天文、历法、数学都很有研究,是近世的科学巨星,他是世界上第一个发明十二平均律的科学家。 音乐与数学的关系非常密切,两者之间相互渗透又相互影响。而音乐更能融哲理思维于演绎过程中。 钱学森曾说过:“艺术里包含的诗情画意对于人生的深刻理解,使得我丰富了对世界的认识,学会了艺术的广阔思维方法。或者说,正因为我受到了这些艺术方面的熏陶,所以我才能避免死心眼,避免机械唯物论,想问题能够更宽一点,活一点。” 地质学家李四光常演奏小提琴(他是我国第一首小提琴曲的作曲者);华罗庚常拉拉二胡;而钱学森则弹得一手好钢琴;爱因斯坦酷爱音乐,常为普朗克拉小提琴时弹钢琴进行伴奏。音乐对这几位科学家的影响太大了,他们一个发明了相对论,一个发明了量子论,这两论是20世纪物理学的两大支柱。这两位伟人的合作是科学美与艺术美的和谐结合,他们将科学与音乐艺术融为一体。爱因斯坦说:“伟大的科学家与伟大的音乐家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他们都是伟大的诗人。” 二、中外音乐哲学的发展 西方音乐哲学,从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时期起始,至今已经历了25个世纪的发展历程。在时间跨度上,这同我国的情况大体上是一致的。 西方音乐哲学思想从萌芽到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有自己确定的研究对象和理论形态的学科,在19世纪中叶终于形成,汉斯利克的《论音乐的美》的问世就是一个重要的标志。 从我国古代传统音乐哲学的发展状况来看,中西之间在这个领域中的差异是明显的。中国古代音乐哲学,疏于将音乐这门艺术作为对象,作缜密、深入的理论研究,从而未能建构起独立的学科体系。 我们传统的音乐哲学,没有将主体对音乐的感悟和体验、作为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关系,进行深入地哲学反思;对音乐艺术同语言艺术、造型艺术等相近艺术之间的分类尚未得到透彻、精密的论证;它在近代未能得到长足的发展,落在西方的后面则是不可避免的。 西方在科学、艺术方面的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同他们在历史中形成的思维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这种情况也反映在音乐哲学领域中。 在思维方式上,西方重分析,而我国重综合。西方社会进入近代以后,自然科学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分析思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极大地推动了科学的发展。这种重分析的思维方式自然地渗透到对音乐的理论研究中来。特别是进入18世纪以来,西方对音乐本体的构成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有了迅速的进展。 音乐哲学作为一个近代意义上的学科,终于在音乐史学之后于19世纪中叶逐渐形成。它将对象和事物进行愈加精细的分解,导致音乐理论领域中诸如音乐心理学、音乐音响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民族学等一系列新兴学科的形成。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又促使音乐哲学向更纵深发展,不断深化,迈向更加成熟的阶段。 没有对对象的分析,就谈不到真正的综合。进行对象分析时,则必须首先将对象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 中国的哲学传统强调综合,虽然其中常会包含某种珍贵的辩证因素,但这种综合往往带有朴素、直观、笼统的性质,它缺乏分析作为基础。 三国时期魏国思想家嵇康,就已经写出了《声无哀乐论》这样的文章。他从美学的层面,大胆的阐述了音乐中的情感,形成了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在西方音乐哲学的发展过程中,情感论和形式--自律论之间反反复复的争论和相互否定。正是这种相互之间的斗争,推进了西方音乐哲学的发展,实现了学科自身的不断深化。 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发展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而音乐哲学是位于音乐理论思维的最高层次上。 三、音乐的特性 音乐的特性问题,实际上是音乐哲学(或称音乐美学)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文学,它所使用的物质材料是我们日常生活的语言文字。这是一个符号系统,是大家约定俗成的。通过这个符号系统,文学作品可以被人理解,掌握。 然而音乐的物质材料是声音,但不是一般的声音,而是经过漫长历史时期的积累,最后形成的一套音乐的系统。它构成多种不同的音阶调式体系。这个体系作为一种物质材料,它不同于语言文字。 音乐的物质材料--乐音,它作为一种符号系统却没有这种功能。因为它不是约定俗成的、表示一个具体对象的符号。也就是说,它们不是概念的符号,它本身并不具有语义性。因此音乐常常被认为是一种“非语义性”的艺术。乐音这个符号系统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它无法像造型艺术那样,提供视觉感官可以把握的具体形象。 音乐不仅是一种“非语义性”的艺术,而且是一种“非具象性”的艺术。音乐既很难传达具体的概念含义、具体的思想观念,也很难给人提供视觉上的具体形象。音乐所具有的这种“非语义性”和“非具象性”,正是音乐不同于其他艺术的重要特性的根源。 音乐既不是纯粹观念性的、概念性的,又不是纯粹视觉性的,而是一种人类精神生活当中一种非常感性的东西或一种体验。这种体验主要是人的一种心境、一种心态、一种情绪或者上升为一种情感。它提供的是一种没有情节因素的情感氛围,一种心境。 音乐这门艺术往往超过了别的艺术。这是因为,音乐本身没有提供那么具体的,那么富于认知性,那么富于理性的东西,而是要求听众在反复不断的鉴赏中,加深对作品的情感内涵的审美体验。音乐所表现的是感性的东西,是一种心境,一种情感,它或高昂,或低沉,或喜悦,或悲哀。它不是用语言所能表达出来的。 音乐缺乏语义性,缺乏形象性,“沟通”只能是一种情绪状态,一种难以用文字和形象来表达的心境,一种情感,它最善于进行沟通的正是心理范畴的东西。 通过音乐这种感性的形式来丰富自己的情感体验,升华自己的情操,提高自己的审美意识,这就是美育。音乐的美育主要是从人的心理状态、人的心绪、人的情感方面去培养具有高尚境界的人。 音乐和情感之间,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情感是人内心的、乐观的东西,是一种内心体验,是心理性的东西。而声音作为音乐的载体,是一种物理现象。 声音和情感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中说“声音在运动和转变,出现、进展、斗争,自解决和消失中所显出的各种差异和这种或那种内容以及心情和神智,用来把握内容的情感这两方面的内在本质,有远近程度不同的对应关系。” 音乐是人类情感的一种独特的表达形式。音乐里所体验的那种情感,不是日常生活中的一般的喜怒哀乐,而是更深层次的、更深刻的、更具有社会性内涵的东西。 真正的音乐艺术,要求把一种深刻的内心体验通过声音形式,非常艺术化地转换成乐音结构,给人以艺术享受和审美愉悦。舒伯特的艺术歌曲很平实,没有强烈的宣泄,但是能体验到它很高的艺术性,情感的意味很浓厚。 真正深刻的情感不是靠声嘶力竭的宣泄。音乐中情感的表现,应该是经过高度抽象化了的、深层的、含蓄的。 艺术的情感,是一种高尚的、更抽象化的、通过很精致的音响结构把它体现出来的那种情感。 音乐是人类情绪、心境、情感、内心生活,通过声音这个载体被表现出来的一种存在。但是一首音乐作品的最终形成,还要有听者来参与。音乐作品只有当它在听者的意识当中唤起美感时,它才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审美对象。 音乐的特性问题涉及音乐艺术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任何一种艺术都有一个形式和内容的关系问题,然而音乐同其他种类的艺术相比,在这个问题上显得有些特殊。一种音乐史侧重讲的是音乐内容的历史,着重于对音乐作品的内涵进行社会学性质的描述。还有一种音乐史主要是西方学者撰写的一些音乐史,讲的都是音乐的形成结构和技法风格的音乐史,其中涉及音乐内涵的东西很少。 音乐艺术是一门非常偏重于形式的艺术,或者说是一门非常技艺化的艺术,在形式和内容的关系问题上有它自身的特性。它是一门非常注重形式的艺术。无论什么样的艺术中,内容总是通过形式得到表现,音乐更是如此。音乐中的美,在顷刻间就会潜移默化地使你的精神世界、情感世界得到净化和升华。这就是音乐所特有的力量,它是任何其他艺术所不能代替的。 四、西方音乐特征分析 西方音乐,就其历史发展而言,一直存在着一个理性和感性之间,即理智和情感之间的协调和平衡问题。为实现这二者之间的高度协调和平衡,西方音乐经历了一个艰辛漫长的过程,才寻求到了自己独特的实现方式。这种协调和平衡涉及音乐的精神内涵,也涉及它的音响形式。 西方早期音乐文化中,理性与感性之间的这种协调和平衡,在中世纪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当时的音乐创作、研究、教育以及音乐生活实践基本上是在修道院和教堂中进行的。以宗教音乐为主宰的西方中世纪音乐,就其精神内涵而言,人类所固有的感情体验受到宗教理念的排斥,导致音乐中的感情表现也被抑制。这一时期的西方音乐还未进入个性化阶段。音乐在当时只是宗教仪式的一部分,是宗教活动的一种手段。修道士作为“乐工”,他们还不能意识到自己是在从事一种艺术创造。也更谈不上在其创作的音乐中要有意识地去表现他们自身的种种体验。 巴赫在西方音乐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他不仅把复调音乐发展到最后的巅峰,更在于他实现了这个重大的过渡,为主调思维最后获得统治地位做了充足的准备。 巴赫的伟大之处在于他集前人的大成,找到了与此相适应的音乐手段。他终于将建立在平均律基础上的大小调体系推向最后的成熟,并在这个前提下完成了和声的功能体系的建构。 18世纪后半叶,以海顿、莫扎特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器乐派的形成,标志着西方音乐经历了文艺复兴以来三百多年的发展。同时,在实现理性与感性之间的进一步协调和平衡方面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以维也纳古典主义乐派为起点,西方音乐就已经进入了建立在个性化基础上的音乐风格的时期。西方音乐在理性与感情之间达到完美的协调和平衡,从而营造了一个全新的音乐审美境界,这是由贝多芬的音乐实现的。 贝多芬实际上是一位承上启下,向浪漫主义音乐过渡的关键人物,他对人类未来的理想憧憬和信念,以及他对艺术的执著追求使得他在遭受疾病折磨、情感挫折等一系列不幸的个人遭遇面前,显示出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这一切都使他的音乐在深层中蕴含着一种深刻的理性精神。 贝多芬在音乐创造上的伟大贡献在于他找到了与这种理性与感性之间高度协调和平衡的精神内涵相适应的音乐形式。不可抑制的、汹涌澎湃的情感激流,被作曲家纳入到由理性严密控制着的极富音乐逻辑的、精致的音响结构之中。它既是充满情感内涵的感性实体,又是闪耀着理智、智慧之光的理性创造物。 贝多芬创造性地调动了一切他在当时所能调动的音乐手段:主题之间的强烈对置,极富动力性的动机展开,力度的大幅度对比,展开部的强化和扩大,宏大的尾声等等,贝多芬的音乐在个性化上达到了前人从未达到过的境界。 五、音乐与社会 音乐,自它诞生起就与各种社会活动紧紧地融合在一起。 原始时代的先民们祭祀天、地、神、祖、庆功禳灾而形成了歌、舞、乐三位一体的乐舞;在往后的几千年手工劳动时代,各种劳动号子以特有的节奏、音调来协调集体劳动,消除疲劳,鼓舞意志;而抒情歌曲常用于进行细腻的情感交流。 音乐艺术是社会现实生活的反映,是人们心灵的流动,它反映着丰富深刻的内心世界。人们的社会活动是多层次的,人的心灵世界也是多层面的,因而音乐也就折射出多姿多彩的世界。所以,音乐是反映人们内心情感世界的艺术。 用音乐来体现生活的方式较为复杂,因为它所体现的内容有语言因素,有行为因素,有意识因素,又有感情因素,同时既要把这些需要体现的因素转变成声音,又要使这些转变成的声音被人理解。 作曲家把从生活中搜集的各种音响素材变成音乐符号备用,创作时根据需要谱写成曲。由于生活的共性,所以能沟通人们之间的情感。创作中所需要的音响素材,大都来自民间,都是从各个生活角落中提取的。 冼星海创作出《黄河大合唱》这样一部思想性结合得高度完美的大型声乐作品,它的诞生对于我国声乐创作的发展,其意义是极其深远的。 音乐并不是单纯的音乐问题,其中也涉及其他学科的问题。正如冼星海所说:“我也学习理论,最初只限于音乐有关的东西,后来知道这还不行,我就也来一个学习社会科学的计划,……慢慢发生了兴趣,竟发现了音乐上许多问题过去不能解决,在社会科学的理论上竟得到了解答。” 《黄河大合唱》音乐创作的最显著、最宝贵的特色,在于它把强烈的时代的战斗精神和浓厚的生活气息结合起来,创造了丰采多姿的、具有雄壮气息的崭新的音乐。 冼星海从劳动号子和民歌中汲取丰富的养分,加以创造发挥,有特色地处理祖国的诗歌语言,使音乐富于民族的美感和深刻的表情意义;同时他也借鉴了外国音乐中大合唱的艺术形式以及和声、对位、配器等作曲技巧,并加以改造运用。 冼星海利用一切机会去研究民族民间音乐,多年来丰富的群众歌曲创作和指挥群众歌咏的实践经验,给《黄河大合唱》的音乐创作打下了异常坚实的基础。冼星海曾经论述过,“要创造,必须研究民歌”“要创作民谣风的东西,就应该多唱民谣、多分析民谣、多研究民谣,不去接近它,不去理解它,空谈创作,结果只是一两首民谣的变形,那不是创作!”他认为《黄河大合唱》在某一点上说,“是研究民歌的结果,是从民歌中洗练出来的”。《河边对口曲》是直接根据陕北和山西两首民歌的曲调创作出来的,《黄河船夫曲》是根据船工号子的几个短小动机发展而成的。 《黄河大合唱》对祖国诗歌语言的处理是很有特色的,它把语言的清晰、曲调的动听和表现的深刻统一起来了。 音乐艺术的民族化,并不是要排斥外国音乐。18、19世纪,大合唱在欧洲已相当发达,产生了许多作品。其中大部分是宗教题材的,小部分是世俗性的。冼星海借鉴了欧洲大合唱的艺术形式及其作曲技巧,加以改造运用,创作了具有时代特点和民族特点的《黄河大合唱》,这是大合唱发展史中划时代的创造。
参考书目
1. 熊振华著《音乐艺术学》香港:中国文献出版社2005 2. 熊振华编著《世界音乐发展概论》北京:地震出版社2006 3. (法)保罗·朗多尔米著,周薇等译《西方音乐史》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9 4. 蔡良玉著《西方音乐文化》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9 (作者系学者、作家、会计师。已出版专著18部,发表学术论文逾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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