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石门县召开县城区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会。对县城区公交车票价调整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对调价申请和定价成本调查结论及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公布了县城区公交车票价调整听证方案。方案拟调整县城区范围内公交车票价,全年由1.5元/人次调整为2元/人次,原规定国家政策需要免费和优惠的各类乘车人员继续执行不变。
据了解,我县目前公交车票价标准是2015年以当时的运行成本为依据制定的。由于近年更换了电动公交车投入运营,原材料、人力等成本价格不断提高,优惠乘车人群逐步扩大,经成本调查审核,我县公交车较2015年公交车票价调整时的成本相比上涨50%。县发改局通过定价成本调查认为,规范调整公交车票价标准,对保障全县公交车正常运行,方便百姓出行,维持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