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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一男子以“护渔协会”名义“处罚”网鱼者2.6万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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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11:20: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3-11-7 11:22 编辑

某地一男子以“护渔协会”名义“处罚”网鱼者2.6万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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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渔协会的职能,本是协助渔政巡查、制止非法捕捞,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耍小聪明,打着协会的名义,以网鱼者不交钱了事便移送公安机关相威胁,非法获利26000元。该行为构成犯罪吗?请看案例!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底,被告人钟某注册登记成立了民间爱心人士发起的社会团体“某护渔协会”,并成为该协会法定代表人。根据登记的业务范围,该协会可以协助渔政巡查、制止公共水域的非法捕捞。钟某得知抓获非法捕捞者后,相关部门会进行罚款或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便动了歪心思。
    2022年4月5日,钟某以罗某在某河段网鱼为由,要求其交钱了事,并威胁罗某若不交钱便将其举报至公安机关处理,罗某因害怕被移送公安部门,于是交给钟某现金人民币3000 元。钟某尝到甜头后,一发不可收拾。
    2022年4月至5月期间,钟某以同样的方式先后4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000元。案发后,钟某主动将26000元退赔给了所有被害人。罗某等人的非法捕捞行为由渔政部门依法处理。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钟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及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钟某及其亲属主动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主动缴纳了罚金,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 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以案释法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就成立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被告人成立护渔协会,协助渔政巡查,制止公共水域的非法捕捞,本是保护生态环境的好事,但是却以此为幌子对网鱼者以移送公安机关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因此受到刑法处罚。法官提醒,一切打着合法的幌子实行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被严惩,切莫动歪脑筋“钻空子”、耍小聪明“打擦边球”,否则会吃大亏,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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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13:16: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就成立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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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7 16:42: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雷老师分享普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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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20:51: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覃旺成 发表于 2023-11-7 13:16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就成立 ...

谢谢覃老师的首赞点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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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7 20:52: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津市吴蓉蓉 发表于 2023-11-7 16:42
谢谢雷老师分享普法知识!

谢谢吴老师的支持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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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05: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的精品佳作!为您点赞!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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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8 07:5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帖学法。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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