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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时乘客未系安全带,是否需要自担部分责任?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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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4 11:16: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雷光清 于 2023-11-14 11:19 编辑

交通事故发生时乘客未系安全带,是否需要自担部分责任?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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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乘坐他人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自己未系安全带,需要承担责任吗?来看案例。
基本案情
    2021年12月,夏某驾驶车辆搭乘王某等人前往某地,途中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而引发交通事故,夏某所驾车辆撞上前方吴某驾驶的在等红绿灯的货车。
    后经鉴定,该事故致王某构成十级伤残。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时,王某坐在夏某所驾驶车辆副驾驶位置,且未系安全带。
    事发后,王某将夏某、吴某及两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由各被告赔偿其损失。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交强险条款的约定,吴某所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部分的损失应由夏某负责赔偿。此外,王某乘车不系安全带的行为,虽然与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事故责任,但该行为增加了自身的危险,客观上也造成了损害结果的扩大,存在过错,应相应减轻夏某的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定王某自身承担20%的责任。经认定,原告王某的损失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2.78万元,抵扣之前已垫付的费用夏某还应赔偿王某13.51万元。
以案释法
    驾驶人、乘车人在行车时系好安全带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根据调查研究,不系安全带已经成为交通道路致死致残的三大原因之一,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所以,不论是驾驶员还是同乘人员,无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都应该始终遵守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这不仅是为了避免罚款和扣分等处罚,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道路上,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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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4 21:05: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驾驶人、乘车人在行车时系好安全带是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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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4 21:0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调查研究,不系安全带已经成为交通道路致死致残的三大原因之一,仅次于超速行驶和酒后驾驶。所以,不论是驾驶员还是同乘人员,无论坐在前排还是后排,都应该始终遵守交通法规,系好安全带,这不仅是为了避免罚款和扣分等处罚,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在道路上,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交通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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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06: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老师的精品佳作!为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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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08: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读帖学法,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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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17:33: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很好,驾驶员、乘客都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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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20:4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理,点赞雷局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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