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乡转播 于 2023-11-15 21:14 编辑
为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械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最后一公里”,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五到位”,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提升工作。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
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卫健局召开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部署会,下发了多部门联合印发《安乡县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监发[2023]15号)。将按照“分步实施、严格标准、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2024年年底完成60%的工作任务,2025年全年完成100%的工作任务;同时,2023年10月底前,辖区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务必对照《安乡县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上报“规范化药房”建设时间节点。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
经过深入调研、系统分析、科学部署,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乡村医生进行一体化、规范化管理,并重新审核医疗机构资质,有效防控药品使用安全风险。通过成立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专班,按工作职责,落实各自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力争通过2-3年时间,全县药品使用单位和零售药店全面建成规范化药房。
三是帮扶指导到位。
组织业务骨干深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现场指导规范化药房提升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安乡县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规范落实,在设备与设施上,改善药品储存陈列环境,配置药品保管养护设施;在制度建设上,制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制度,做到设施完善,机制健全。坚持求质不攀量,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逐一进行评估验收。
四是以点带面到位。
按照“分类实施、整体推进、严格标准、注重质效”的工作思路,选取全县范围内质量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完善、追溯体系健全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加大培育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方式,以点带面,有效带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五是现场检查到位。
按照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药品渠道是否正规,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检查药品储存是否规范,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药品陈列、药品分区分类管理是否到位等问题。截止日前,已检查123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3家药店,3家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储存药品和药品分区分类不规范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
县市场监管局将把“规范化药房”提升作为提高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快“规范化药房”提升工作的步伐,全面规范药品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管理,确保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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