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的羔羊”友好的使者(二)
文/韩川
1902年年底,苏布伦租船前往津市,知府派了3个兵勇保护他,每人腰佩“生锈的古剑”。“12月13日,星期六,经过一夜漫长而凛例的寒风,我们的船终于抵达了港口,旅行的目的地—津市,目睹了一幅繁华雄伟的景象,岸边桅樯如林,城里楼阁万重,眼前的一切表明,我到了湖南最繁华的商业城市。”苏布伦去澧州拜见知州毛旭卿, 向他表达自己的来意。 毛旭卿同意了在澧州传教的计划,同时也得到了守备的默许,并向当地绅耆表明福音宗旨,聘请本市名士教授华语。
1903年3月7日, 根据宣教主任的意见,苏布伦再次来到津市租房, 并伺机买地建教堂。苏布伦在津市广交朋友,传教士Quirmbachin、翻译毕月樵、当地名流都出面帮他租房, 胡君格外热心, 曾帮英国传教士亚当.都沃德在津市租过房。经过两周的讨价还价, 苏布伦以每月80铜钱的租金在河街租了一栋宽敞的房子。
同年, 在长沙召开的湖南传教士会议同意将澧州划归芬兰信义会。5月,苏布伦夫妇和喜渥恩前往庐山避署, 他们在牯岭购置了编号为14的租借地,没有等国内的批复下来,就开始动工建造别墅。秋天,苏布伦回湖南,留下夫人在牯岭过冬。喜渥恩留下监督别墅建设工程。10月8日,苏布伦抵达汉口与新派来的传教士山友德会面, 一同到津市,住进新租的房屋。
苏布伦刚回津市,新任澧州知州还专程到旅社探望,派士兵保护传教士的安全,各县县官也纷纷前往教堂访问。州判三次在市中心向市民发表讲话:“中外人士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芬兰人来此传教,只为福音,别无其他目的。”据《近代湖南社会变迁》载:“澧州官府盛情招待当地传教士, 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其中包括澧州劝学所所长龙虞臣和澧州中学堂的先生们。
1903年10月,苏布伦和山友德在河街的房屋里开始布道宣教,参观的人很多,日日爆棚。他们还到澧州、新洲街头宣传和出售书籍,两个多月销售了3000多本书籍和小册子。 冬天,芬兰差会正式建立津市总堂。芬兰《宣教通讯》报道:“这是一个好消息,我们教会和传教工作取得令人震惊的成绩!”
1904年年初,经过数月的交涉,苏布伦终于以6000银圆买下了二圣街前道台吴经湘的庭院,仍由喜渥恩负责监督建筑工程,最先完工的第一栋建筑是津兰学堂。1904年11月7日, 津兰学堂和教会从河街迁到新址。
教育是苏布伦心中的头等大事,他很早就写信到国内购买教材。1903年10月,他到津市后,就立即开始学校筹办工作,在市区到处张贴招生海报,宣传办学宗旨。在津市开办学堂,借此与绅学各界联络。
新建的学堂让守旧的人开始用疑惑的目光注视着新来的3个芬兰人。1903年12月3日,津兰学堂开学,教室里只有3个学生。一个是津市大清邮政局局长胡君的儿子,一个是澧州巡检的儿子,一个是澧州中学堂何恒六先生的儿子。月底,学生增加到10人, 其中包括澧州州判的儿子。州判的带头作用,逐渐驱散了市人头上的疑云,一些人陆续将孩子送进了新学堂。在人们的心目中,学堂取代了教堂,苏布伦不仅仅是传教士,更是一位受人尊重的教师。
摘自政协湖南津市委员会编纂的《城市基因津市文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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