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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悲剧!法院最终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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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3 11:55: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津市杨翠秀 于 2024-2-23 11:58 编辑

意外悲剧!”湖南衡阳,大妈站防盗网搞卫生,不慎坠亡,家属向店家索赔80万余元,店家拒绝,称大妈自己使用不当,法院最终判了!

        湖南省衡阳市的一起悲剧,发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的防护窗上。一位老人因为防护窗的安全门突然塌落,从17楼坠亡,而这个防护窗,是他们刚刚安装不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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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顾

        在湖南衡阳的一个平凡家庭,范某决定为了家人的安全,安装一扇最新款的外凸式防护窗。他找到了当地有口碑的不锈钢店老板杨某,希望能给家里的厕所窗户增添这样一层保护。(文中均为化名)

        “杨老板,我听说你们的防护窗很结实,能帮我装一个吗?”范某带着期待询问。
“当然可以,我们这款新型防护窗安全又实用,你会满意的。”杨某信心满满地回答。
在安装过程中,杨某特别指出了底部的一个安全门设计,“这个安全门方便你们清洁窗户时打开,用完记得锁紧哦。”
“好的,我知道了。”范某点头表示理解。
然而,事故在一个月后发生了。那天,范某的母亲万某像往常一样开始打扫卫生。站在防护窗内侧,她试图擦拭窗户,“这个设计真是方便,我不用伸得太远就能擦到窗户外面了。”她边清洁边自言自语。
突然,一个轻微的声响,安全门因为未被正确固定而突然塌落,万某失去了平衡,从17楼高空坠落,这场意外让整个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痛。

        范某悲愤交加,他决定将这个责任追究到底,“我的母亲才97斤,你这个防护窗的质量太差了,杨老板,这事你们要负全部责任!”
        “这...这真是意外,我们安装时已经反复提醒过,要注意安全的。”杨某显得有些无奈。
        案件被提交到法院,双方围绕着防护窗的安全责任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范某坚持认为,如果防护窗设计和安装没有问题,母亲怎么会有这样的遭遇?而杨某则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提醒和教育的责任,最终的使用安全还是需要用户自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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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

        在这起悲剧中,法院面对的是一个责任划分问题:范某的母亲万某坠楼身亡,责任应当如何分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制造安装方对于其产品或服务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但这种责任是基于能够证明制造或安装存在缺陷的基础上的。
       在本案中,法院需要考虑的是,防护窗的设计和安装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以及这些缺陷是否直接导致了万某的坠楼。
其次,关于万某的责任,法院认为,作为成年人,其在使用防护窗时应当具备一定的谨慎性,特别是在知道安全门存在并且可开启的情况下,应当避免站在未加固的安全门上进行清洁活动。
        因此,万某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

        另一方面,虽然范某和杨某在安装时未对安全门进行额外的固定,但法院也考虑到了范某在日常使用中对于防护措施的忽视,特别是未能及时给安全门上锁,并且遮挡了安全门的位置,增加了安全隐患。

        最终,法院判决不锈钢店承担10%的责任,赔偿75630.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驳回范某其他诉讼请求。
这一决定基于对承揽合同关系的认定和对双方过错程度的比较。虽然不锈钢店作为专业方,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范某家庭成员未能尽到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因此承担了主要的责任。

                       案件反思

        这起因安装外凸式防护窗而引发的悲剧,不仅给范某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无论是家庭成员,还是服务提供商,在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的活动时,都应当倍加小心,确保所有安全措施都到位。
让我们记住,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生活中的每一次选择,都需要我们用心审视,确保安全第一。


来源:法理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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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2-23 11:59: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们记住,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生活中的每一次选择,都需要我们用心审视,确保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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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3 15: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起因安装外凸式防护窗而引发的悲剧,不仅给范某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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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3 19:54: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读文明事,点赞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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