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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立人民民主政权 中共津市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后,迅速实行城市接管,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基层政权,建立了地方人民武装和政法机关,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一节 成立市、街道(乡)人民政权 一、成立津市市人民政府
1949年5月,中共中央华中局和湖南省委在开封组建中共常澧地委、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时,一并组建了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所辖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常澧地委委员、中共津市市委书记栗汇川兼任津市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郗光华(原任汉寿县人民政府县长后改任津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之泉,六大队四中队(先派往汉寿县后改到津市)到津市。8月3日,六大队四中队进入津市。8月5日中共津市市委以公告形式,宣布津市市人民政府成立。 1949年10月,市长栗汇川、副市长郗光华同时调离津市,常德地委任命郭之泉为市长、张瑞峰为副市长。11月,郭之泉调离,张邦信任市长。到1956年第一届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之前,均由常德地委任命。先后被任命为市长(镇长)的有:王利民,王启功,皮业银。1955年4月,津市市人民政府改称津市市人民委员会。 津市市人民政府成立之初,根据当时全市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的工作部门及负责人为:秘书室,政府秘书李谦,民政科,科长刘英世,财政科,科长张瑞峰,建设科,科长王栋臣,文教科,科长郭惠民,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张瑞峰,卫生科,副科长詹苍云,税务局,局长高春柏,公安局,局长郭之泉(兼),司法科,科长李攸甫,支前科,科长吕淑永,中国人民银行津市支行,行长武元。随后,又陆续增设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劳动科、供销合作社、统计科、人事科、工业科、监察室、农林水利科、手工业管理科、体育运动委员会、森工局、计划委员会、交通科、文化科等机构。 是时,南下干部工作队和地下党员所组成的津市干部队伍不足300人,各政府机构和公营公司缺乏大量的工作人员。中共津市市委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在城市接管中留用一批表现好、得到群众谅解的旧职人员和青年知识分子,让其发挥自己的特长,在政府的各个部门和公营公司中履职。这些人员经过中共津市市委的教育、培训后,精神振奋,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有的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受到中共津市市委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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